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迪药业”、“公司”或“发行人”)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艾迪药业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2020年7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由此出具本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序号 项目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 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了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
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署了保荐协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 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2 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
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交易所备案。2020年度,
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
止协议的情况
2020年度,保荐机构通过日常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 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
展持续督导工作 检查等方式,对公司开展持续督
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 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需公开
4 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 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 2020年度,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5 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
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 承诺等事项
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
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公司及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 2020年度,公司及其董事、监
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其
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治理制度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 立与执行情况,《公司章程》、
7 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 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符合相关法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规要求,2020年度,公司有效
执行了相关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内控制度建
8 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 立与执行情况,公司内控制度符
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合相关法规要求,2020年度,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内控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
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
9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其他相关文件,详见“二、保荐
述或重大遗漏 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
况”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
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
10 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 披露审阅的情况”
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
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
2020年度,公司或其控股股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11 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 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
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
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 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股东、
12 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 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
项的,保荐人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
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 2020年度,公司未出现该等事
13 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保荐人应及时督促上 项
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
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
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
14 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2020年度,公司及相关主体未
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 出现该等事项
《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
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
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
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
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 2020年度,公司未出现该等需
15 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 要现场检查的事项
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
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
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对公司2020年度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艾迪药业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四、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竞争对手自行研发突破树脂吸附技术壁垒的风险
公司利用树脂吸附工艺生产乌司他丁粗品和尤瑞克林粗品构成了公司现有核心业务。尽管公司已综合采用商业秘密保护和专利保护等方式保护树脂吸附工艺生产环节中的技术,但仍不能排除竞争对手未来自行研发开发成功公司现有树脂吸附工艺技术,或者绕开公司现有技术另行开发成功其他生产工艺技术。如果竞争对手能够实现大规模、低成本生产乌司他丁、尤瑞克林粗品,则公司现有人源蛋白粗品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将会受到严重冲击,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未来新药研发所需现金流保障产生重要不利影响。
2、公司在研创新药物研发风险
公司抗艾滋病在研创新药ACC007于报告期末已完成III期临床试验并提交新药上市申请,尚处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审评之中,能否最终获批上市仍具有不确定性,存在一定研发风险;复方制剂ACC008于报告期末针对初治患者适应症的生物等效性试验仍在推进过程中,针对经治患者适应症的 III期临床试验尚未开展,与ACC007相比,其临床试验尚在前期阶段,新药研发风险相对较大;ACC007与ACC008长期安全性与耐药性水平尚需上市后在更大范围人群与更长时间内验证,若其被证明易于使患者产生耐药或者出现其他严重安全性问题,则也可能面临临床限制使用甚至弃用或退市,从而面临事实上的研发失败风险;公司抗肿瘤领域在研创新药物ACC006、ACC010、ACC015尚处于临床早期或临床前研究,人源蛋白领域在研创新药物AD105还需开展临床试验进一步验证相关疗效,存在研发风险。
3、核心人才流失及技术失密风险
公司拥有一支资深且高度专业的技术团队,核心技术及核心技术人才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未来持续发展的基础,如果公司发生核心技术泄密或者技术人员大量流失,则可能对公司的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业务持续增长等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人源蛋白客户销售收入占比较高,产品开发面临与天普生化竞争的风险
天普生化为公司人源蛋白业务的第一大客户,其采购需求对于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报告期公司人源蛋白业务收入的 87.34%来自天普生化,随着公司未来新药的逐步研发上市,预计公司对天普生化的销售金额占比将逐步降低,但如果天普生化经营状况发生波动或与公司的产业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公司又不能及时化解相关风险,可能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为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在人源蛋白领域,布局开发下游制剂品种,申报注射用乌司他丁仿制药,开展乌司他丁新适应症研究,开发的产品面临与天普生化直接竞争的风险。
(三)行业风险
1、原材料供应及其价格上涨的风险
公司目前采购的物料主要为人源蛋白原料、树脂、HIV诊断设备及试剂等,尽管公司已与主要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但若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宏观经济环境、环保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出现原材料短缺、价格上涨等情形,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艾滋病用药政策及定价风险
国家免费用药政策已经实施多年,进口自费药物因进入时间短、定价较高等因素市场表现普遍一般,如果未来医保和自费比例未达预期,或者国际巨头加强中国市场的推广、采取降价策略以价换量,则公司抗艾滋病药物 ACC007、ACC008可能面临市场需求疲软、外部竞争加剧、销售表现低迷、商业化无法落地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医药企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国家对医药产业发展高度重视,不断调整行业政策。在创新战略驱动背景下,医药企业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若公司综合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未能及时做好应对并把握政策红利,则可能给公司未来的经营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未来国际政治、经济、市场环境的变化,尤其是中美贸易形势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重大违规事项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六、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0年度 2019年度 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 289,056,180.56 345,225,158.07 -16.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771,789.32 33,648,935.66 18.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26,025,146.91 20,611,952.77 26.26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168,654.50 56,195,150.98 -0.05
主要财务数据 2020年末 2019年末 增减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59,856,910.98 556,236,958.54 144.47
总资产 1,446,826,965.75 780,980,835.28 85.26
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度 2019年度 增减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9 11.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9 11.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07 0.06 16.67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45 6.24 减少1.79个百分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2.91 3.82 减少0.91个百分
资产收益率(%) 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5.71 16.50 减少0.79个百分
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较上年减少了16.2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人源蛋白业务总体收入减少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增长 18.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人源蛋白业务中尤瑞克林粗品销售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且该产品毛利率较高,实现了利润快速增长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增长 26.26%,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的影响;
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总资产较上年大幅增长,主要系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及2020年度净利润增长所致;
5、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增长11.1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16.67%,主要系2020年度公司净利润增长所致。
七、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起步于人源蛋白业务,即以尿液为来源提取纯化多种人源蛋白粗品,销售给下游制剂企业用作生化原料。在此领域,公司构建了以在线吸附技术为核心的人源蛋白树脂吸附工艺生产体系,攻克了环境污染、规模化收集纯化的技术难题,成为国内唯一能够大规模向下游乌司他丁、尤瑞克林制剂厂商供应粗品的生产基地。公司被授牌江苏省人尿蛋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相关技术曾荣获江苏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等,所涉乌司他丁粗品等曾被授予高新技术产品,能够为公司稳定提供现金流。
自2014年开始,公司转型布局创新药物研发,结合自身战略及引进人才的学术背景,瞄准艾滋病、炎症以及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方向,综合采用许可引进、自主研发等方式打造研发管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在研项目14项,核心包括8个1类新药、2个2类新药,核心在研项目有1个处于新药生产申请(NDA)阶段,1个处于临床Ⅲ期,1个处于临床Ⅱ期,2个处于临床Ⅰ期,其他在研项目的早期研究工作亦在有序推进。其中,公司抗艾滋病领域 ACC007 及其复方制剂ACC008 较为成熟,均被列入国家十三五“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ACC007于报告期末已完成III期临床试验并提交新药上市申请,尚处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审评之中。
目前公司业务主要围绕人源蛋白产品领域以及创新药物研发领域展开。公司一方面抢抓国家创新驱动历史机遇、把握政策红利,加速推进抗艾滋病领域ACC007和ACC008等核心在研产品研发进程,同步做好制剂生产线验证工作,继续以经销美国雅培公司 HIV 诊断设备及试剂业务产品为抓手、预先构建国内HIV诊疗领域营销网络,为公司未来ACC007及ACC008布局销售渠道,形成“抗艾诊疗一体化”患者服务范式,力争实现短期上量。另一方面,继续发挥人源蛋白在线吸附技术和资源网络优势,完善印度等海外合作平台建设,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延伸产业链,探索开发终端制剂品种,打造原料制剂一体化优势,为公司创新药物研制稳定贡献现金流,有助于公司初步形成“自我造血”和“创新投入”的良性互动。
综上所述,2020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八、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公司作为一家致力于创新药物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一支以资深行业专家为核心的研发团队,现有研发成员52人,涵盖药学、医学、制药工程、制剂研究、分析化学等各专业学科,具有丰富的药品研究和申报经验。公司构建有化学小分子药物和人源蛋白药物两大技术平台技术中心,以项目带动技术平台建设,技术平台推动项目研发,报告期内,公司承担国家十三五“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
大专项3项、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项、江苏重点技术创新项目3项。截至
报告期末,公司主要在研项目14项,核心包括8个1类新药、2个2类新药,
核心在研项目有1个处于新药生产申请(NDA)阶段,1个处于临床Ⅲ期,1个
处于临床Ⅱ期,2 个处于临床Ⅰ期,其他在研项目的早期研究工作亦在有序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持续投入,研发投入总金额为4,540.52万元。
在艾滋病治疗领域,公司致力于开发国内领先的产品,以推行“诊疗一体化”患者服务新范式为目标,简化治疗方案、减轻不良反应、改善耐药情况。在研一类创新药ACC007及其复方制剂ACC008研发进展较为成熟,均为国家十三五“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1)ACC007为第三代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是公司创新药领域最为重要的业务方向,Ⅲ期临床研究试验结果显示,其抗病毒有效性与依非韦伦相当;在安全性上表现优异,能显著改善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对肝细胞的副作用更低、显著改善血脂生化指标、降低皮疹发生率。ACC007新药上市申请于2020年7月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受理,11月完成了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目前处于CDE审评中,上市后有望填补该细分领域国产创新药物空白、有效提高临床先进用药的可及性。(2)在研抗艾滋三联单片复方制剂ACC008,是在ACC007的基础上,联合2个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拉米夫定和替诺福韦)开发的国内首款三合一单片复方制剂。2020年ACC008已开展以药代参数为终点的生物等效性试验,该试验的目标适应症与 ACC007 一致为:未经治疗的HIV-1感染者。(3)同年7月,公司获NMPA核准签发的关于ACC008片(复方ACC007片)用于治疗经治的HIV-1感染者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批准 ACC008 可开展与进口产品捷扶康?等效的 III 期临床试验。(4)ACC017为新型的整合酶抑制剂,公司于年度内开展了临床前研究。
公司围绕人源蛋白产品领域不断深耕,在攻克了规模化收集纯化产品等技术难题的基础上,成功开发了UP-KN-TM(乌司他丁-尤瑞克林-血凝调节素)联产工艺,进一步巩固了在该业务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1)为实现原料制剂一体化,公司启动了 AD105(乌司他丁)新适应症的 I 期临床研究;(2)在研一类新药AD018(聚乙二醇化尿激肽原酶)正在进行临床前研究;(3)在研二类新药AD108(尿激肽原酶)也已开展药学研究;(4)在研一类新药AD010(Thrombomodulin,TM)是一种血栓调节蛋白,用于治疗弥漫性血管内凝血,为一单链的跨膜糖蛋白,在人尿中含量较低,提取和纯化难度也较大。随着UP-KN-TM联产工艺的成功开发,通过工艺参数设置,打通了其制备工艺路线,公司已成功获得AD010样品,并已开展其药效药理试验研究,预计于未来2-3年内提交新药临床试验申请。
在抗肿瘤领域,一类新药ACC006亦被列入国家十三五“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其联合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和卡铂(nab-PC)治疗晚期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随机双盲II期临床研究及与PD-1联用I期临床项目在有序推进中,抗肿瘤领域一类新药ACC010的I期临床试验也已启动。
九、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十、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9,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含税金额61,758,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到账777,642,000.00元。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79,833,781.03元,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4,506,826.4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4,073,045.3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3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10Z001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839,400,000.00
减:主承销商承销费(含税) 61,758,000.00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 777,642,000.00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 5,233,415.00
减:支付含税发行费用金额 12,651,300.00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130,000,770.02
筹资金的金额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33,655,638.49
减: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5,300,000.00
减: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 535,164,219.88
加: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 3,912,450.25
减:手续费 10,468.48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59,538,638.38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9550880058239300203 1,361.6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城东支 32050174513609066666 309.13
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唐城支行) 90160188000125327 3,799.7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建宁 32050159524609999996 483.41
路支行)
合 计 5,953.92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宁路支行账户中包含600元的非募集资金,系募集资金账户开户需
要预先存入600元,故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活期余额为5,953.86万元
2020年度公司临时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理财 理财产 理财 理财 实际收回 实际收
合作方名称 产品 品类型 理财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本金金额 益金额
名称
广发银行股 赢在 固定利 随时可赎
份有限公司 益添 率 3,000.00 2020/9/9 回 尚未赎回 16.42
扬州分行
广发银行股 薪加 保本浮
份有限公司 薪16 动收益 7,500.00 2020/9/11 2020/12/10 7,500.00 56.41
扬州分行 号 型
中国建设银 结构 保本浮
行股份有限 性存 动收益 4,000.00 2020/9/16 2020/12/15 4,000.00 31.56
公司扬州城 款 型
东支行
薪加
广发银行股 薪16 保本浮
份有限公司 号w 动收益 17,500.00 2020/9/22 2020/12/18 17,500.00 141.80
扬州分行 款人 型
民币
结构
理财 理财产 理财 理财 实际收回 实际收
合作方名称 产品 品类型 理财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本金金额 益金额
名称
性存
款
薪加
薪16
广发银行股 号w 保本浮
份有限公司 款人 动收益 7,000.00 2020/12/15 2021/3/15 尚未到期 -
扬州分行 民币 型
结构
性存
款
薪加
薪16
广发银行股 号w 保本浮
份有限公司 款人 动收益 17,000.00 2020/12/24 2021/3/24 尚未到期 -
扬州分行 民币 型
结构
性存
款
中国建设银 结构 保本浮
行股份有限 性存 动收益 5,200.00 2020/12/28 2021/3/29 尚未到期 -
公司扬州城 款 型
东支行
江苏银行股 聚宝 保本浮
份有限公司 财富 动收益 4,000.00 2020/9/28 2020/11/3 4,000.00 9.07
扬州唐城支 天添 型
行 开鑫
江苏银行股 聚宝 保本浮
份有限公司 财富 动收益 3,000.00 2020/9/29 2020/11/19 3,000.00 7.62
扬州唐城支 天添 型
行 开鑫
江苏银行股 聚宝 保本浮
份有限公司 财富 动收益 6,000.00 2020/10/14 2020/12/30 6,000.00 18.77
扬州唐城支 天添 型
行 开鑫
江苏银行股 聚宝 保本浮
份有限公司 财富 动收益 1,000.00 2020/10/21 2020/12/30 1,000.00 4.42
扬州唐城支 天添 型
行 开鑫
兴业银行股 对公 保本浮
份有限公司 封闭 动收益 5,000.00 2020/11/6 2021/2/4 尚未到期 -
式新 型
理财 理财产 理财 理财 实际收回 实际收
合作方名称 产品 品类型 理财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本金金额 益金额
名称
扬州城中支 型结
行 构性
存款
聚益
第
20420 保本浮
华泰证券 号 动收益 2,500.00 2020/11/5 2021/2/3 尚未到期 -
(黄 型
金现
货)
聚益
第
20421 保本浮
华泰证券 号 动收益 2,500.00 2020/11/5 2021/2/3 尚未到期 -
(黄 型
金现
货)
结构
性存
江苏银行股 款 保本浮
份有限公司 2020 动收益 5,000.00 2020/11/20 2021/2/20 尚未到期 -
扬州唐城支 年第 型
行 29期
3个月
B
中国建设银 结构 保本浮
行南京鼓楼 性存 动收益 5,300.00 2020/10/21 2020/11/20 5,300.00 12.86
支行 款 型
中国建设银 结构 保本浮
行南京鼓楼 性存 动收益 5,300.00 2020/11/27 2021/1/26 尚未到期 -
支行 款 型
中国建设银 7天通 固定利 随时可赎
行南京鼓楼 知存 率 1,000.00 2020/10/28 回 尚未赎回 -
支行 款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53,516.42万元,2020年度取得理财收益282.51万元和相关利息收入16.42万元。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
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州维美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4,500,000股,2020年度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二)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维美投资有限公司为傅和亮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傅和亮、Jindi Wu夫妇,傅和亮、Jindi Wu夫妇二人通过广州维美、香港维美、AEGLE TECH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44.86%,傅和亮、JindiWu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傅和祥、巫东昇合并拥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48.6333%。2020年度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年度
任期起始 任期终止 年初持股 年末持股 内股 增减
姓名 职务 日期 日期 数 数 份增 变动
减变 原因
动量
傅和亮 董事长、 2019-02-20 2022-02-19 - - - -
总经理
XIAONI
NG 董事、副
CHRIST 总经理 2019-02-20 2022-02-19 - - - -
OPHER
SHENG
俞克 董事、副 2020-09-29 2022-02-19 - - - -
总经理
王军 董事、副 2019-02-20 2022-02-19 2,700,000 2,700,000 - -
总经理
史云中 董事 2019-02-20 2022-02-19 - - - -
王广基 独立董事 2019-05-07 2022-02-19 - - - -
魏于全 独立董事 2019-05-07 2022-02-19 - - - -
张森泉 独立董事 2019-05-07 2022-02-19 - - - -
张长清 独立董事 2019-05-07 2022-02-19 - - - -
俞恒 监事会主 2020-09-29 2022-02-19 5,066,280 5,066,280 - -
席
宋林芳 监事 2019-02-20 2022-02-19 - - - -
何凤英 监事 2020-09-29 2022-02-19 - - - -
吴蓉蓉 副总经理 2019-02-20 2022-02-19 5,400,000 5,400,000 - -
马赛 副总经理 2019-02-20 2021-02-05 - - - -
王广蓉 董事会秘 2019-02-20 2022-02-09 - - - -
书
施祖琪 董事(离 2019-02-20 2020-09-09 - - - -
任)
周明 董事(离 2019-02-20 2020-09-09 - - - -
任)
罗少时 监事(离 2019-02-20 2020-09-28 - - - -
任)
陈弘 监事(离 2019-02-20 2020-09-28 - - - -
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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