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药业:艾迪药业一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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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1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俞恒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依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合规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利益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占监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监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监事总数0%。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的反应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占监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监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监事总数0%。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占监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监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监事总数0%。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建立在2020年经营情况与2021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2021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进行编制。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占监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监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监事总数0%。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占监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监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监事总数0%。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占监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监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监事总数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占监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监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监事总数0%。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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