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1-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电器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2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48万股,每股发行价为9.4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7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2,116.5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6,583.5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6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验字(2018)第039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6,752.3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1,65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102.34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46,583.50
减:报告期末募投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累计金额 40,262.86
加: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及汇兑损失后余额 431.70
项 目 金额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1,650.00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102.3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8年6月2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以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1月27日,公司与国光电器(越南)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注1)44050155150109999999 3,076.5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注2) 441169561018800108838 2,017.8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 889000000021192 6.2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 601000002777 1.7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 601000002769 0.00
合 计 5,102.34
注1:截至2020年12 月31 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中包括本公司于该账户下购买的3,000.00万元七天通知存款。
注2:截至2020年12 月31 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中包括本公司于该账户下购买的2,000.00万元七天通知存款。
三、 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0,262.86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表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6,583.50 本年度投入募 8,693.50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495.45 集资金总额 40,262.8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2.53%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金投向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 资总额 投入金 累计投入 进度(%)(3) 可使用状态日 的效益 到预计 重大变化
分变更) 总额 (1) 额 金额(2) =(2)/(1) 期 效益
承诺投资项目
1.微型扬声器产品技术 是 20,583.50 10,088.04 10,088.04 100.00 不适用 106.30 不适用 详见项目可行性发生
改造项目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智能音响产品技术改 否 26,000.00 26,000.00 1,529.75 23,011.07 88.50 2021年12月 6,373.36 注1 否
造项目 31日
3.音响产品扩大产能技 否 10,495.46 7,163.75 7,163.75 68.26 2021年12月 注2 注1 否
术改造项目 31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6,583.50 46,583.50 8,693.50 40,262.86 6,479.66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46,583.50 46,583.50 8,693.50 40,262.86 6,479.6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2019年3月28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投资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延期。为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需求变化,本公司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进
具体项目) 行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因此募投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将“微型扬声器产品技术改造项目”、“智
能音响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4月17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投资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延期。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行业发展状况,
并考虑公司自身生产规划及业务发展等因素,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进行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将智能音响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延
期至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4月9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
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延期。公司募投项目“智能音响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音响产品扩大产能技术改造项
目”受 2020年度新冠疫情的影响,导致上述项目有所延期,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经营状况及市场发展前景等因素,为更好地把握市场发展趋势,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论证后拟对项目进度进行优化调整,将“智能音响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将“音响产品扩大产能技术改造项目”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根据本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及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
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本公司计划对“微型扬声器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和“智能音响产品技术改造项
目”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6,583.50万元。经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占用成本,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东大会审议通过,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从“微型扬声器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变更为“音响产品扩大产能技术改造项目”,变更后的募集
化的情况说明 资金投资项目由越南子公司实施,计划于202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19年8月20日公布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及向越南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经综合考虑微型扬声器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生产和业务发展规划、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并经2020
年4月9日总裁办公室会议审议,公司决定不再对微型扬声器产品技术改造项目新增投入,于2020年度该项目无新增投入。该项
目原承诺效益为年税后利润人民币12,213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相关已投产设备均已完工并实现
量产。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请详见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截至2018年6月20日止,本公司自筹资金已经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支付金额(该等支付金额不包含自筹资金中带息债务的借
投入及置换情况 款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5,503.62万元,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8)
第2307号鉴证报告。根据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6月22日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5,503.62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本公司监事会、
独立董事及保荐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此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为进一步提高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制度规范,根据本公司2018 年6 月22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8年7月13日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3 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9年5月17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4月
1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0年5月15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4月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本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间任一
途及去向 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月 301日止,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期间及审议额度内,已到期的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均已赎回,现金管理
累计取得收益人民币919.73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用于购买七天通知存款产品和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金额合计为
人民币6,650万元。
于2020 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752.34万元,未使用完毕的原因是为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需求变化,本公司谨
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进行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其他情况:于2018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0,525.85万元。本公司于2018年度实施智能音响产品技术改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项目时,使用募集资金款项购置了一批生产设备。2019年1月9日,本公司完成部分设备的转让并收到客户支付的设备转让款,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该转让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金额为人民币3,380.81万元,相关资产价值已从账上减少,实现设备转让收益人民币239.72万元。
因此,在本公司披露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时,扣除该收到的设备转让款。扣除后的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145.04万元。本公司已于2019年1月10日从自有资金账户中退回人民币3,380.81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注1:该募投项目仍在投资建设中,尚未完全达产,故无法评价其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2:该募投项目尚未开始销售,故本年度未实现效益。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2020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对应的原承诺项 变更后项目拟 本年度实际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 目 投入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可行性是否发
总额(1) (2) (3)=(2)/(1) 生重大变化
音响产品扩大产微型扬声器产品 10,495.45 7,163.75 7,163.75 68.26 2021年12月31日 注1 注2 否
能技术改造项目 技术改造项目
合计 - 10,495.45 7,163.75 7,163.75
根据本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及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
案》,本公司计划对“微型扬声器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和“音响产品扩大产能技术改造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6,583.50万 元。经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占用成本,本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微型扬声器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变更为“音响产品扩大产能技术
改造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越南子公司实施,计划于2021年7月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并于2019年8月20日公布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向越南子公司
增资的公告》。
2020年度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导致“音响产品扩大产能技术改造项目”有所延期,无法在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1年4月9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音响产品扩大产能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
投资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该项目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1:该募投项目尚未开始销售,故本年度未实现效益。
注2:该募投项目仍在投资建设中,尚未完全达产,故无法评价其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