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7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4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9,654,432.37元,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5,409,496.6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4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0,181,5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金额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5.61%。
2.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度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投资者回报和业务的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投资者回报和业务的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发展需要、资本性支出计划和投资者利益等多方面因素,是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可能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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