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安堂: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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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21-024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及审议事项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2020年3月3日第五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0年4月24日第五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3、2020年4月29日第五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与全文)》;
    
    4、2020年5月28日第五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5、2020年8月28日第五届监事会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2020年9月29日第五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与全文)》;
    
    7、2020年10月27日第五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0年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生产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并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相关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以促进公司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规范运作和效益提升为重点,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决议情况,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及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充分履行了监事的知情、监督职能。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事项,决策程序科学合理,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勤勉尽责、忠于职守,未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权益的行为,有效的保证了公司的依法经营和规范运作。
    
    (2)公司财务情况
    
    我们对公司2020年财务状况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对各期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并就重点问题向财务负责人及其他财务人员进行问询,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结构合理,财务流程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行为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各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管理规范、有序。
    
    (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制定并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在重大信息发布前,相关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均履行登记备案程序。2020年,公司严格控制重大信息的知情范围,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信息并向交易所申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表,同时,在敏感期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情况进行自查监督。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情况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2020年,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内部控制机制有效运行,有效降低经营风险,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长效发展。
    
    本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赋予监事会的监督权和职责,围绕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结合新形势,按照新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促进规范、提高实效,进一步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致力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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