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1 证券简称:华中数控 公告编号:2021-033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定于2021年4月21日14:0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1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年4月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卓尔智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尔智造”)《关于提请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本着提高决策效率的原则,卓尔智造提请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在关联银行开设募集资金账户及开展存储业务的议案》提交给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卓尔智造持有公司29,370,092股,占总股本的17%,临时提案的身份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提案内容具体明确,属于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并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公司对2021年4月1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1日 14时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4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3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2021年4月1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和其他中介机构人员。
7.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庙山小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2. 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3. 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董事长2021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
7.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9.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01关于提名吴奇凌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关于提名李士训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0.01关于提名范晓兰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11. 关于拟在关联银行开设募集资金账户及开展存储业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1年4月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1月29日、2021年4月1日及2021年4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6、11涉及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议案5、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第9、10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
案
1.00 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
2.00 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
3.00 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董事长2021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 √
7.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8.00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9.00 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9.01 关于提名吴奇凌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2 关于提名李士训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00 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1)人
10.01 关于提名范晓兰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
案
11.00 关于拟在关联银行开设募集资金账户及开展存储业务的议 √
案
四、现场参与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16日10:00-16: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4月16日下午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027-87180605)到公司。
3.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庙山小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六、会务联系
1.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庙山小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田茂胜、王琼
3.联系电话:027-87180605
4.传 真:027-87180605
5.邮 编:430223
七、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附件一:《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附件一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自然人股东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加: 备注: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法人股东登记表
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 备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表决指示如下:
(说明: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
2.00 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
3.00 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董事长2021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 √
7.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
案
8.00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 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案
9.00 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应选人数(2)人
选人的议案
9.01 关于提名吴奇凌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 √
立董事
9.02 关于提名李士训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 √
立董事
10.00 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 应选人数(1)人
议案
10.01 关于提名范晓兰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1.00 关于拟在关联银行开设募集资金账户及开展 √
存储业务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161;投票简称:华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9.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如提案10.00,应选人数为1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在 1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当
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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