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青岛中程 公告编号:2021-012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相关事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7层;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6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7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6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0487.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825.6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07.05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5650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2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伦刚先生,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5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春明先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晖先生,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伦刚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春明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晖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王伦刚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春明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晖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及其他相关信息后,认可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相关的审计资格,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保证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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