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科技: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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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本年度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考虑到公司的资本结构、发展阶段和未来战略发展等各方面因素,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光学基膜新产能布局、产品研发、日常经营等,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实现公司“十年十膜”的发展目标提供可靠保证。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7,426,797.12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82,568,577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256,857.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9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977,360.24元,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67,426,797.12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8,256,857.7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5.97%,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归属于新材料产业中的光学膜制造,聚酯切片为公司主要原料,公司产品属于聚酯薄膜。
    
    近几年,我国聚酯薄膜行业高速发展,市场对聚酯薄膜的需求量逐年增加。全球BOPET市场的需求在过去5年年均增长6.7%,当前年需求量超500万吨,其中中国占到约40%。预计全球市场未来仍旧以超过5%的速度增长,而中国的增速将更高,预计中国5年后的市场规模超过600亿元。近年来BOPET薄膜产品由于优异的性能逐渐向新型电工用膜、光伏、光学膜等新领域发展,下游的快速发展使得BOPET需求持续强劲增长,目前,国内聚酯薄膜行业呈现“低端产品过剩、高端产品供给不足”的结构性矛盾,但国内企业通过自身的努力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BOPET高端膜国产化进程显著加快。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秉承“成为中国领先、国际一流的功能膜公司”的企业愿景,始终紧密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及相关产业政策,结合公司“进口替代,世界领先,数一数二”的发展战略,力争实现“十年十膜”的发展目标。公司致力于通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依托储备的核心技术不断进行技术迭代,不断衍生新产品、拓展新领域,逐步实现公司由技术追随者到技术引领者的转变,最终致力于打造关键基础工业新材料平台、服务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世界级企业。
    
    目前,公司正处于成长阶段,战略目标的达成需要更多的资金保证。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504.45万元,同比增长14.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97.74万元,同比增长23.69%,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为26,588.62万元,同比增长103.41%;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高,经营现金流良好。
    
    2021年,面对复杂的宏观环境,公司将重点聚焦新型显示、半导体、5G这三大应用场景,紧密贴合国家新材料发展战略及产业政策,以“十年十膜”为目标,整合现有积累的各种技术平台,坚持自主研发,提升创新能力,满足国内战略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对新型薄膜材料的需求。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考虑到公司的资本结构、发展阶段和未来战略发展等各方面因素,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光学基膜新产能布局、产品研发、日常经营等,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实现公司“十年十膜”的发展目标提供可靠保证。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既满足了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也保障了企业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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