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互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美盛控股签署互保协议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美盛控股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相关规定,公司与美盛控股签署《互保协议》是基于满足公司与美盛控股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求,支持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将有利于双方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互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21年4月7日
(此页无正文,为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茂生:____________________ 高闯:____________________
雷新途: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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