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6日以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投资产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表决结
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核实的议案》
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
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
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 4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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