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9
债券代码:123068 债券简称:弘信转债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董事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张洪、李毅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204)。股东张洪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预计所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2,733,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0%。董事兼副总经理李毅峰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预计所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2,510,9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3%。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了股东张洪(董事兼副总经理李毅峰之配偶)和董事兼副总经理李毅峰的《关于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到期,现将张洪和李毅峰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及发行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减持股份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洪尚未减持公司股份,目前持股情况如下:
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后总股本比例
张洪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934,076 3.20% 3.22%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毅峰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770,2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占剔除回购
股东名 减持均 减持股数 专用账户股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比例
称 价(元) (股) 份后总股本
比例
2020年3月22日 16.152 482,600 0.14% 0.14%
李毅峰 竞价交易
2020年3月23日 16.592 287,600 0.08% 0.08%
合计 - - 770,200 0.23% 0.23%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剔除回购 占剔除回购专
称 占总股 专用账户股 占总股 用账户股份后股数(股)股数(股)
本比例 份后总股本 本比例 总股本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 10,043,814 2.94% 2.96% 9,273,614 2.71% 2.73%
股份
其中:有
李毅峰 限售条件 7,532,860 2.20% 2.22% 7,532,860 2.20% 2.22%
股份
无限售条 2,510,954 0.73% 0.74% 1,740,754 0.51% 0.51%
件股份
张洪 无限售条 10,934,076 3.20% 3.22% 10,934,076 3.20% 3.22%
件股份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
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根据张洪和李毅峰的告知函说明,张洪和李毅峰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张洪和李毅峰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经届满。本次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未超出减持计划约定减持股数,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张洪和李毅峰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1、张洪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李毅峰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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