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药业: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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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737 证券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6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宝东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1年4月2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通讯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披露指引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第4号》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第4号》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征求员工意见,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4、公司实施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员工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第4号》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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