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域生态: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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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公司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元平先生、吴冬先生和董事周薇女士组成,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专业会计人士李元平先生担任,委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1/2。
    
    二、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共组织召开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0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审计监察部2019年第四季度工作总结及2020年第一季度工作计划》。
    
    2、2020年0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审计监察部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0年度工作计划》。
    
    3、2020年0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公司审计监察部2020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及2020年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4、2020年0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0年0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2020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审计监察部2020年第二季度工作总结及2020年第三季度工作计划》。
    
    6、2020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公司审计监察部2020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及2020年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三、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同时公司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审核公司关联交易
    
    (1)日常关联交易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750万元,报告期内实际发生关联交易674.12万元,未超过预计金额。
    
    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向控股股东罗卫国先生和史东伟先生申请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包含本金及利息),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信用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述借款在额度范围内可进行滚动使用。该笔借款为有息借款,年借款利率不高于放款日央行同期一年期LPR利率,为3.8%,公司于2020年6月9日起,累计向罗卫国借入本金13,770.00万元,累计归还本金11,250.00万元。
    
    (2)非日常关联交易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公司联合董事周薇女士与李德伦先生共同出资设立的上海海平线知识产权服务事务所(有限合伙),与阿尔山市金辉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何昕佶、汪大鹏、李瑶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域见金辉新零售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为20%。
    
    3、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其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全面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状况。因此,审计委员会经讨论研究后决定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能够就内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和各项制度的持续改进和有效执行。2020年度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5、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问题,审阅内部控制检查工作报告,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保证“三会一层”的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
    
    6、协调管理层、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沟通方式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协调相关工作以提高审计效率,力求高效优质的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2020年,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2021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更好地完成公司及董事会的各项委托,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审计委员会委员:李元平 吴 冬 周 薇
    
    2021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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