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1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3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3月3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00,093,749 56.61
2 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58,875,405 6.66
3 冯春保 56,382,745 1.45
4 芜湖飞尚港口有限公司 55,620,000 1.43
5 国-国都证都创券鑫-淮1北号皖单淮一投资资产有管限理公计司划19,453,719 0.50
6 余迪春 13,000,000 0.33
7 李杰 10,300,000 0.27
8 马明仁 10,000,000 0.26
9 包春花 9,445,000 0.24
10 上海兴嘉丰恳3资号产私管募理证有券限投公资司基-金嘉恳8,815,000 0.23
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此公司前十大股东与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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