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盛高华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贵会《关于核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4号)核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雨虹”、“发行人”或“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04,321,17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盛高华”)(中金公司、中信证券和高盛高华以下简称“联席主承销商”)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东方雨虹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对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1年3月2日(T-2日),即《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发送的次一交易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40.88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联席主承销商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上款描述确定的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接受市场询价,并由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5.50元/股,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二)发行数量
2021年2月7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4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0,000.00万元(含本数),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704,321,171 股(含本数),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75,824,175股,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上限。
(三)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5.50元/股,发行股数为175,824,17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999,999,962.50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3家,均在402名发送《认购邀请书》特定对象名单内,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
号 (月)
1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791,208 399,999,964.00 6
2 马英 8,791,208 399,999,964.00 6
3 马云根 7,054,945 320,999,997.50 6
4 WTAssetManagementLimited 6,593,406 299,999,973.00 6
5 UBSAG 9,736,263 442,999,966.50 6
6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593,406 299,999,973.00 6
7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6,593,406 299,999,973.00 6
8 JPMorganChaseBank,National 21,978,021 999,999,955.50 6
Association
富达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9 FILInvestmentManagement(Hong 12,593,406 572,999,973.00 6
Kong)Limited
10 山东驼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956,043 361,999,956.50 6
11 珠海煦远鼎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4,725,274 669,999,967.00 6
(有限合伙)
12 天津礼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20,461,546 931,000,343.00 6
合伙)
13 德弘美元基金管理公司 43,956,043 1,999,999,956.50 6
DCP Management,Ltd.
合计 175,824,175 7,999,999,962.50 -
(四)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999,999,962.50 元,减除不含税发行费用6,902,874.7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93,097,087.78元。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遵循《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
经核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2020年10月15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议案。
2、2020年11月3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1年1月18日,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1年2月7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4号)。
经核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时间表
日期 东方雨虹非公开发行时间安排
T-3日 1、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发行启动文件,启动本次发行
2、向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
(2021年3月1日) 3、律师见证发送《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过
程
T-2日 发行期首日
日期 东方雨虹非公开发行时间安排
(2021年3月2日)
T-2日、T-1日
(2021年3月2日、3月 12、、联接受系询询价价咨对询象
3日)
1、上午 9:00—12:00 接收投资者申购文件传真及邮
件,簿记建档
T日 2、上午12:00前接收认购保证金
3、律师全程见证
(2021年3月4日) 4、根据簿记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配售对
象及其获配股份
5、对拟配售对象进行关联关系核查及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核查
1、向获配投资者发出《缴款通知书》和《股份认购
协议》
T+1日 2、向获配的专业投资者发送《I型专业投资者告知及
(2021年3月5日) 确认书》或《II型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向
获配的普通投资者发送《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
评估结果告知函》,以及《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
或《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及投资者确认书》
T+2日 1、退还未获配投资者保证金
(2021年3月8日) 2、接收最终发行对象缴款
1、缴款期截止日(截止15:00,具体时间以缴款通知
T+5日 书为准)
(2021年3月11日) 2、签署《股份认购协议》
3、专业投资者及普通投资者发回确认书扫描件
4、获配投资者签署并返还《认购确认函》
T+6日 1、会计师对保荐机构账户进行验资
(2021年3月12日) 2、将募集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划转发行人专用账户
3、会计师对发行人账户进行验资
T+7日 1、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
2、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1年3月15日) 3、联席主承销商出具发行情况报告书、合规性说明等
文件
T+8日
(2021年3月16日)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备案材料
T+9日及之后 1、向结算公司提交增发股份登记申请
(2021年3月17日(星 2、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和锁定工作
3、向交易所报送发行结果公告文件
日期 东方雨虹非公开发行时间安排
期三)及之后)
L日前5个交易日内 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和股份变动公告
L日 新增股份上市日
(二)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东方雨虹本次非公开发行启动时,联席主承销商共向402家机构及个人送达认购邀请文件。其中包括2021年2月9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认购邀请名单中共386名特定投资者,包括前20大股东(剔除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后,未剔除重复机构)2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70家;证券公司33家;保险机构21家;私募及其他机构236家;个人投资者6位。
自报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至启动发行前,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收到12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其中私募及其他机构9家、个人投资者3位。
自认购邀请书发送投资者后至询价申购日前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收到 4名私募及其他机构的新增投资者认购意向。
截至2021年3月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向402个特定对象送达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包括发行人剔除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联席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后的前20名股东、基金公司70家、证券公司33家、保险公司21家、其他投资者258家。
联席主承销商及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最终认购邀请名单的投资者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
(三)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2021年3月4日(T日)9:00-12:00,在金杜律师事务所全程见证下,簿记中心共收到29单有效申购报价单,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累计统计结果与下列条件(以下简称“发行结果确定条件”)进行比较,当全部有效申购的累计统计结果等于或首次超过任一发行结果确定条件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45.50元/股为本次发行价格:
(1)投资者累计认购总金额大于800,000.00万元;
(2)投资者累计认购总股数大于704,321,171股;
(3)获配的投资者数量达到35家。
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发行对 关联关 锁定期 申购价 申购金额 是否
序号 发行对象 象类别 系 (月) 格 (万元) 有效
(元/股)
1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 基金 无 6 44.50 30,000.00 是
限公司
2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保险 无 6 45.69 40,000.00 是
司
48.01 40,000.00
3 马英 个人 无 6 42.33 42,100.00 是
40.88 44,100.00
46.02 32,100.00
4 马云根 个人 无 6 44.11 35,100.00 是
43.51 38,100.00
5 WTAssetManagement QFII 无 6 46.00 30,000.00 是
Limited 44.50 60,000.00
48.10 30,400.00
6 UBSAG QFII 无 6 46.18 44,300.00 是
43.00 80,100.00
7 MorganStanley&Co. QFII 无 6 43.81 30,100.00 是
International plc. 42.81 33,100.00
8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无 6 43.80 40,000.00 是
9 J.P.MorganSecuritiesplc QFII 无 6 45.31 30,100.00 是
10 Deutsche BankAG QFII 无 6 40.92 30,000.00 是
11 淮海天玺投资管理有限公 其他 无 6 43.88 30,000.00 是
司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
12 司 (国寿资产-PIPE2020保 保险 无 6 43.00 30,000.00 是
险资产管理产品)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
13 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 保险 无 6 43.00 30,000.00 是
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
产品—005L—CT001深)
14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基金 无 6 43.29 30,000.00 是
公司
15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 无 6 44.12 52,600.00 是
公司
45.88 30,000.00
16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无 6 44.06 78,000.00 是
43.06 108,000.00
17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其他 无 6 45.70 30,000.00 是
18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无 6 42.01 35,000.00 是
JPMorganChaseBank, 48.00 100,000.00
19 NationalAssociation QFII 无 6 44.76 130,000.00 是
42.38 135,200.00
20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 无 6 44.00 70,100.00
司 43.50 156,300.00 是
21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无 6 44.80 30,100.00
富达基金(香港)有限公 48.00 38,300.00
22 司 FILInvestment QFII 无 6 47.00 38,300.00 是
Management(HongKong)
Limited 46.00 57,300.00
23 山东驼铃资产管理有限公 其他 无 6 46.00 36,200.00 是
司
41.50 38,000.00
2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无 6 41.15 43,000.00 是
40.88 48,000.00
珠海煦远鼎峰股权投资合 47.00 67,000.00
25 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无 6 45.50 67,000.00 是
40.88 67,000.00
2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无 6 42.00 51,600.00 是
2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无 6 40.88 30,500.00 是
天津礼仁投资管理合伙企 47.00 33,000.00
28 业(有限合伙) 其他 无 6 45.50 133,000.00 是
40.88 233,000.00
29 德弘美元基金管理公司 QFII 无 6 50.00 200,000.00 是
DCPManagement,Ltd.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四)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5.50元/股,发行股数为175,824,17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999,999,962.50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3家,均在402名发送《认购邀请书》特定对象名单内,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
号 (月)
1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791,208 399,999,964.00 6
2 马英 8,791,208 399,999,964.00 6
3 马云根 7,054,945 320,999,997.50 6
4 WTAssetManagementLimited 6,593,406 299,999,973.00 6
5 UBSAG 9,736,263 442,999,966.50 6
6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593,406 299,999,973.00 6
7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6,593,406 299,999,973.00 6
8 JPMorganChaseBank,National 21,978,021 999,999,955.50 6
Association
富达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9 FILInvestmentManagement(Hong 12,593,406 572,999,973.00 6
Kong) Limited
10 山东驼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956,043 361,999,956.50 6
11 珠海煦远鼎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4,725,274 669,999,967.00 6
(有限合伙)
12 天津礼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20,461,546 931,000,343.00 6
合伙)
13 德弘美元基金管理公司 43,956,043 1,999,999,956.50 6
DCPManagement,Ltd.
合计 175,824,175 7,999,999,962.50 -
本次发行获配的全部13家发行对象均符合东方雨虹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各发行对象均作出承诺:本次发行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东方雨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联席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东方雨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联席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经核查,本次发行获配的投资者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在申购报价前履行了备案程序,具体名单如下:
是否提交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产品名称 备案证明
文件
1 山东驼铃资产管理有限公 山东驼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驼铃铁发成长一 是
司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 天津礼仁投资管理合伙企 天津礼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卓 是
业(有限合伙) 越长青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投资者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具体名单如下:
是否提交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产品名称 备案证明
文件
1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大家资产-工商银行-大家资产-蓝筹精选5 无需
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2 马英 - 无需
3 马云根 - 无需
4 WTAsset ManagementLimited WT资产管理有限公司-WT中国基金有限 无需
公司(RQFII)
5 WTAsset ManagementLimited WT资产管理有限公司-WT聚焦中国基金 无需
(RQFII)
6 UBSAG 自有资金 无需
7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8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无需
9 JPMorganChaseBank,National 自有资金 无需
Association
富达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FILInvestmentManagement(HongKong)
10 FILInvestmentManagement Ltd - FidelityChina SpecialSituations Fund - 无需
(HongKong)Limited GTI68961/CSSIT
富达基金(香港)有限公司FIL FILInvestmentManagement(HongKong)
11 Investment Management(Hong Ltd - FidelityInstitutional EmergingMarkets 无需
Kong)Limited Fund/EPEM
富达基金(香港)有限公司FIL FILInvestmentManagement(HongKong)
12 Investment Management(Hong Ltd - FidelityFunds - Emerging 无需
Kong)Limited Markets/F/EMD
富达基金(香港)有限公司FIL FILInvestmentManagement(HongKong)
13 Investment Management(Hong Ltd - FidelityFunds EmergingMarkets Pool 无需
Kong)Limited 2/F/EMDT
富达基金(香港)有限公司FIL FILInvestmentManagement(HongKong)
14 Investment Management(Hong Ltd - FastEmergingMarkets Fund/FSEM 无需
Kong)Limited
15 珠海煦远鼎峰股权投资合伙企 珠海高瓴煦远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无需
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德弘美元基金管理公司 DCP 德弘美元基金管理公司-德弘美元基金二期
16 Management,Ltd. (DCPManagementLtd.-DCPCapital 无需
Partners II,L.P.)
注:本次发行的最终配售对象珠海煦远鼎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珠海高瓴煦远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的投资主体,无需履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基本备案手续。珠海高瓴煦远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经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登记备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联席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I型专业投资者、II型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C2、C3、C4、C5。本次非公开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适合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在C3及以上的投资者参与申购。投资者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投资者类别 分类标准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
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
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
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
I型专业投资者 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
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
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
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RQFII)。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
II型专业投资者 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或者属于I型专业投资者第1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
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
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
等。
除专业投资者外,其他投资者均为普通投资者。
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普通投资者提交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
估问卷》进行评分,并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判定,具体标准见
下表。
自然人客户/机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划分标准对照表:
普通投资者 投资者风险等级 风险承受能力 分值区间
C1 保守型 20分以下
C2 谨慎型 20-36分
C3 稳健型 37-53分
C4 积极型 54-82分
C5 激进型 83分以上
本次东方雨虹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联席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风险承受能力是
否匹配
1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2 马英 II型专业投资者 是
3 马云根 II型专业投资者 是
4 WTAsset ManagementLimited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5 UBSAG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6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7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8 JPMorganChaseBank, NationalAssociation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富达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9 FILInvestmentManagement(HongKong)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Limited
10 山东驼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11 珠海煦远鼎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12 天津礼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13 德弘美元基金管理公司 DCPManagement,Ltd.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经核查,上述13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五)缴款与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175,824,175股,发行价格为45.50元/股。截至2021年3月11日15时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3家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指定账户。2021年3月15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10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1年3月11日15时止,保荐机构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股资金总额人民币7,999,999,962.50元。
2021年3月12日,保荐机构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含增值税)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21年3月15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100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1年3月12日17时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999,999,962.5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902,874.7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93,097,087.78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175,824,175.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7,817,272,912.78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询价、定价、配售过程、缴款和验资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获配的13家投资者,均非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1月18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发行人对此进行了公告。
2021年2月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4号),发行人收到核准批复并对此进行了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其他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和手续。
五、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的合规性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认为,东方雨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4号)和东方雨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且符合《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中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中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章页)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吉喆 谢晶欣
项目协办人:
张彬彬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法定代表人:
索莉晖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