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41号文件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远煤电”或“公司”)的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现就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采取查阅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抽查内部控制过程记录文件,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高管人员等沟通等方式,结合日常的持续督导工作,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合理评价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二、靖远煤电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结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整个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基本上实现了预定的各项内部控制目标,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整体上是充分、有效的。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对靖远煤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中信证券认为:靖远煤电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较好,公司董事会出具的《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