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0年11月17日出具的上证科审(审核)[2020]925号《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已收悉。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莱沃”、“发行人”或“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已就意见落实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回复,并对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
本意见落实函回复中所使用的术语、名称、缩略语,除特别说明者外,与其在招股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类别 字体
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意见落实函问题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宋体(不加粗)
招股说明书补充、修订披露内容 楷体(加粗)
目 录
问题一:.................................................................................................................4
问题二:.................................................................................................................7
问题三:...............................................................................................................14
保荐机构总体核查意见.......................................................................................19
问题一:
请发行人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规定,全面梳理“重大事项提示”各项内容,突出重大性,增强针对性,强化风险导向,删除冗余表述,按重要性进行排序,并补充、完善以下内容:(1)公司主要产品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及相控阵相关产品主要应用于国防科技工业中的相控阵领域,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在算法和软件的开发,不直接从事相控阵雷达的生产加工;(2)公司应用于5G通信领域的相控阵相关产品收入占比较低,面临市场拓展风险。
问题回复:
发行人已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规定,对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进行了全面梳理,按重要性进行了排序并补充、完善了风险内容,删除冗余表述,具体情况如下:
“
一、报告期内境外采购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总额中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境外供应商的原材料占比较大,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境 1,804.93 7,113.69 3,313.49 4,233.50
外供应商的采购额
总采购额 3,725.29 11,831.58 6,706.81 6,541.13
占比 48.45% 60.12% 49.40% 64.7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境外采购电子测量仪器仪表、机械定位设备等硬件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仪表、机械定位设备等硬件由于境外供应商产品发展时间较早,技术水平好,发行人综合考虑客户偏好、产品质量、供货及时性等综合性因素,选择规模较大的境外知名企业作为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采购占比较高。
近年来,西方国家加强对中国高科技产品的出口管制,同时西方国家与中国贸易摩擦逐渐增加。目前公司的境外采购不存在受到相关出口管制的情形,但若境外供应商供货政策变化或出口国采取贸易保护措施导致公司境外采购设备成本大幅提高或出现停止供应等极端情形,将会对公司业务开展造成不利的影响。
在满足客户要求的前提下,公司目前已开始逐步拓宽公司的供应商范围,尤其是加强与境内供应商的采购合作。公司基于自主开发能力,目前也已开展研制新型数字接收机、扫描架等主要电子测量仪器和机械定位设备,以期实现对境外供应商品牌设备功能的部分替代。
……
三、公司主要产品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及相控阵相关产品主要应用于国防科技工业中的相控阵领域,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在算法和软件的开发,不直接从事相控阵雷达的生产加工
公司现阶段主要客户为军工集团的下属单位,主要产品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及相控阵相关产品主要应用于国防科技工业中的相控阵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及相控阵相关产品来源于国防科技工业中的相控阵领域的收入占其合计收入的比例在95%以上,公司上述主要产品在其他领域收入占比较低。
公司主要为雷达和无线通信领域提供用于测试、仿真的系统、软件和服务,并提供相控阵部件等相关产品。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在算法和软件的开发,不直接从事相控阵雷达的生产加工。
四、公司应用于5G通信领域的相控阵相关收入占比较低,面临市场拓展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来源主要为国防科技工业中的相控阵领域,5G通信领域的相控阵相关收入占比较低。报告期内公司5G通信领域业务主要为5G基站天线校准测试系统业务,属于公司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的一部分,其收入及占比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金额 占营业收 金额 占营业收 金额 占营业收 金额 占营业收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5G 通信 44.23 0.70% 45.93 0.27% 442.74 2.85% - -
领域收入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5G通信领域业务在手订单金额(含税)为2,412.05万元。现阶段公司5G通信领域业务主要是5G基站天线校准测试系统业务,公司5G通信领域的相控阵相关业务面临市场拓展风险,如发行人市场开拓效果不及预期,或不能保持在5G通信领域的技术竞争优势,或5G商用不及预期,则发行人未来在5G通信领域收入较少,5G通信领域收入对发行人业绩贡献较小。
”
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删减了“五、脱密披露部分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判断”的内容,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二、经营风险”中增加了“公司应用于5G通信领域的相控阵相关产品收入占比较低,面临市场拓展风险”,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六、其他风险”修订了“(一)脱密披露部分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判断的风险”,具体如下:
“
二、经营风险
……
(九)公司应用于5G通信领域的相控阵相关收入占比较低,面临市场拓展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来源主要为国防科技工业中的相控阵领域,5G通信领域的相控阵相关收入占比较低。报告期内,公司5G通信领域的相控阵相关收入占比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金额 收占营入比业金额 收占入营比业金额 收占入营比业金额 收占营入业比
例 例 例 例
5G 通 信 44.23 0.70% 45.93 0.27% 442.74 2.85% - -
领域收入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5G通信领域业务在手订单金额(含税)为2,412.05万元。现阶段公司5G通信领域业务主要是5G基站天线校准测试系统业务,公司5G通信领域的相控阵相关业务面临市场拓展风险,如发行人市场开拓效果不及预期,或不能保持在5G通信领域的技术竞争优势,或5G商用不及预期,则发行人未来在5G通信领域收入较少,5G通信领域收入对发行人业绩贡献较小。
……
六、其他风险
(一)简化处理部分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了解公司信息的风险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中简化处理部分客户及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等披露信息,对该类信息进行代称、统称的方式进行披露,上述简化披露处理信息不会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构成重大障碍,但上述信息简化披露处理,可能存在投资者无法了解公司部分业务详细的客户、供应商名称信息和项目名称信息的风险。
”
问题二:
请发行人:(1)结合去年同期数据,补充说明并披露2020年上半年业务经营情况,并根据前三季度财务数据的情况,充分揭示相关风险;(2)补充说明发行人研发活动是否形成研发样机及其相关会计核算;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中样机销售业务是否涉及研发活动,是否为研发样机销售,收入与成本核算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回复:
一、说明
(一)结合去年同期数据,补充说明并披露2020年上半年业务经营情况,并根据前三季度财务数据的情况,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1、结合去年同期数据,补充说明并披露2020年上半年业务经营情况
发行人已于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5、2019年1-6月与2020年1-6月的经营业绩同期对比情况”更新招股说明书中财务数据及相应分析内容,具体如下:
“
5、2019年1-6月与2020年1-6月的经营业绩同期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变动率
资产总额 26,481.44 28,974.86 -8.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5,605.16 17,730.02 -11.98%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1-6月 变动率
营业收入 6,316.57 3,775.67 67.30%
营业成本 4,286.75 2,480.24 72.84%
营业利润 700.58 -52.52 -
利润总额 686.10 -46.89 -
净利润 650.14 -48.3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50.14 -48.38 -
注:2019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如上表所示, 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6,481.44万元,较2019年末减少8.6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5,605.16万元,较2019年末减少11.98%。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规模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于2020年上半年执行《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股利分配2,775.00万元所致。
2020年1-6月实现销售收入较2019年同期增长67.30%,主要由于公司在2020年1-6月向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J单位交付并验收了相控阵天线阵面原理样机研制系统项目,使得相控阵相关产品收入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整体而言,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
2、公司前三季度财务数据的情况及相关风险揭示
发行人已于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经营状况”、“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2020年修订)》,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中汇会阅[2020]6534号《审阅报告》。
公司2020年1-9月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9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变动率
资产总额 27,018.99 28,974.86 -6.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6,479.90 17,730.02 -7.05%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1-9月 变动率
营业收入 12,670.67 9,938.62 27.49%
营业利润 1,683.77 1,182.25 42.42%
利润总额 1,654.45 1,197.78 38.13%
净利润 1,524.87 1,162.45 31.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24.87 1,162.45 31.18%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331.44 1,036.29 28.48%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2.63 -1,654.40 15.82%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7,018.99万元,较2019年末减少6.7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6,479.90万元,较2019年末减少7.05%。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规模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于2020年上半年执行《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股利分配2,775.00万元所致。
2020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2,670.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4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24.87万元,较同期增加31.18%。公司2020年1-9月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主要原因是相控阵相关产品的收入增长较大,同时公司主要业务产品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较同期呈现增长趋势,并增加了净利润。
2020年1-9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1.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48%;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193.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7.27万元,主要系公司2020年1-9月取得的财政补贴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业务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产品结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
(二)补充说明发行人研发活动是否形成研发样机及其相关会计核算;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中样机销售业务是否涉及研发活动,是否为研发样机销售,收入与成本核算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1、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活动未形成研发样机,其相关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1)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活动未形成研发样机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活动未形成研发样机。发行人研发工作主要聚焦于各业务直接相关产品的应用性研发,并逐步拓展至测试系统核心部件自产化及仿真软件的升级研发等基础性研发领域。发行人研发成果主要为相关技术及设计方案,如平面近场多探头测试技术、多探头中场校准测试技术、多通道有源参数测试技
术等大量技术成果等。
(2)发行人研发活动耗用的直接材料较少,直接材料金额占研发费用比例较低
发行人在现有固定资产、设备等研发环境基础上,为满足研发需求采购并领用一定数量的电子元器件及辅料耗材进行测试验证,具体包括采集卡、FPGA开发板、线缆、控制器、连接器等,以实现研发目标。整体而言,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耗用的直接材料金额较小,占研发费用比例较低。具体说明如下: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研发活动直接材料占研发费用总额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直接材料 41.93 20.80 112.47 26.38
研发费用总额 588.20 1,257.75 1,101.07 886.74
占比 7.13% 1.65% 10.21% 2.98%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研发活动中直接材料成本分别为26.38万元、112.47万元、20.80万元及41.93万元,占研发费用总额比例分别为2.98%、10.21%、1.65%及7.13%,直接材料成本金额较小,占研发费用总额比例较低。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研发活动耗用的具体材料情况
单位:万元
材料明细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电子元器件 16.02 1.83 50.15 2.68
辅料耗材等其他 25.91 18.97 62.32 23.70
合计 41.93 20.80 112.47 26.38
2018年,发行人研发活动中电子元器件耗用较高,主要由于当年部分研发项目耗用了价值较高的电子元器件及相应辅料耗材,使得当期研发领料金额较高。
(3)发行人研发活动中耗用的材料在研发领用时一次性计入当期研发费用
根据发行人《研究与开发制度》的制度要求,研发人员在领研发活动中所使用的材料时,需填写领料单并对应至具体研发项目编号,库管员在办理领料时将领料单录入ERP系统,财务人员据此一次性计入当期研发费用,并归集到各具体研发项目核算。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活动成果主要为相关技术及设计方案,未形成研发实体样机,其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中样机销售业务不涉及研发活动,不是研发样机销售,收入与成本核算符合相关规定
(1)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中样机销售业务不涉及研发活动,不是研发样机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中销售的“原理样机”为发行人交付给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J单位中的《相控阵天线阵面原理样机研制》项目,该项目交付物为包括天线阵面在内的大型成套设备。
“原理样机”通常为军工装备研制过程中对里程碑成果的命名,代表该设备具有对新的理论和研究设计技术进行硬件物化并对其设计性能进行验证测试的能力,故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J单位在该采购合同中对所采购产品以“原理样机”来命名。本质上,该产品为天线阵面、T/R 组件、馈电网络、数字收发采样组件和数字波束形成分机等组成的大型相控阵天线设备。该设备的示意图如下:
相控阵原理样机
(相控阵天线样机,由天线阵面、T/R组件、馈电网络、数字收发采样组件和数字波束
形成分机等组成)
发行人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J单位签订“原理样机”销售合同,按照相控阵相关产品的生产流程,根据技术协议进行产品总体设计,运用公司方向图综合优化技术、相控阵快速设计与优化技术等核心技术,进行方案设计、仿真、优化,外购天线阵面、T/R组件、馈电网络、数字收发采样组件和数字波束形成分机等硬件设备,集成嵌入式软件后组成该大型相控阵天线设备。
因此,发行人销售的“原理样机”为相控阵相关产品,不涉及研发活动,不是研发样机销售。
(2)收入与成本核算符合相关规定
该“原理样机”为公司销售的功能满足客户技术要求的相控阵相关产品,收入方面,公司在产品交付并经客户验收后,按照合同金额确认收入;成本方面,公司按照该项目实际领料情况归集相关材料成本,按照工时系统中该项目实际耗用工时分摊人工成本,按照该项目的实际费用发生情况汇集相关项目费用,归集过程完整、准确。
综上所述,对发行人而言,该“原理样机”为公司生产并销售的相控阵相关产品,不属于研发样机销售,收入与成本核算符合公司业务实质,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复核发行人2019年1-6月、2019年1-9月、2020年1-6月以及2020年1-9月的经营数据,结合业务实际情况分析经营数据变动的合理性;
2、了解发行人的研发机制和研发项目执行情况,复核相关费用的归集分配情况及依据,了解相关内控执行情况;
3、核查发行人研发项目材料耗用情况,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研发项目形成实物样机并销售的情形;
4、复核发行人的各类型业务实质,检查发行人的收入与成本核算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已披露2020年上半年业务经营情况,并根据前三季度财务数据的情况,在招股书中已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2、发行人研发活动的内控执行有效,相关费用的归集分配真实、准确;
3、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活动未形成研发样机,其相关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报告期内,发行人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中样机销售业务不涉及研发活动,不是研发样机销售;收入与成本核算符合发行人的业务实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三:
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业务与技术”章节中,补充披露相控阵雷达产品与公司产品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相控阵相关产品市场需求空间的具体关系。
问题回复:
一、补充披露
(一)相控阵雷达产品与公司产品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市场需求空间的具体关系
发行人已于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所属行业发展情况”之“(二)发行人所处细分领域的市场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之“1、相控阵雷达领域”补充披露了相控阵雷达产品与公司产品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市场需求空间的具体关系,具体内容如下:
“
(3)相控阵雷达产品与公司产品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需求空间的具体关系
1)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是针对特定型号相控阵雷达的定制化产品
相控阵雷达根据技术体制、工作频段、雷达信号形式、装载平台的不同,存在多种形式。具体而言,相控阵雷达技术体制主要分为有源和无源,有源相控阵雷达又分为模拟相控阵和数字相控阵;工作频段主要分为L(1~2GHz)、S(2~4GHz)、C(4~8GHz)、X(8~12GHz)、Ku(12~18GHz)、K(18~27GHz)、Ka(27~40GHz)、V(40~75GHz)、W(75~110GHz)和毫米波频段等;雷达信号形式主要分为脉冲、
连续波等;装载平台主要包括陆基、机载、舰载、弹载、星载等。
为了充分保证测试精度和效率,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须按照具体型号相控阵雷达的测试频率、口径尺寸及客户的土建场地等情况,选择不同的测试方法,进行针对性的定制化设计及建设。具体而言,测试方法主要包括近场法和远场法,其中近场法包括平面近场、柱面近场、球面近场测试法;远场法包括室外场、室内场和紧缩场测试法。
选择测试方法后,需要根据采用的测试方法、所需测试的距离、采用的测试仪器、采用的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安装及待测设备架设需求等,确定测试场地及测试链路的设计。测试场地包括室外、室内,室内测试一般在微波暗室中进行,不同的测试方法对微波暗室的尺寸和性能要求是不同的。针对不同的雷达体制、雷达信号形式,采用的测试仪器及射频链路、控制链路、控制接口亦不相同。在经过定制化设计及建设后,各测试系统在测试频段、规格尺寸、测试方法、测试场地、测试链路、测试设备、控制接口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差异,能够针对性地完成特定类型的相控阵雷达校准测试,但难以大范围跨类型使用。
典型的相控阵测试系统规格如下:
①平面/柱面近场测试系统:
暗室尺寸 扫描范围 典型待测雷达口径 工作频段
(长X宽X高) (水平X垂直) (长X宽)
30m×10m×10m 29m×9m 10m×3m L/S/C/X
20m×10m×10m 15m×7m 3m×1m L/S/C
8m×6m×6m 4.5m×4.5m 1m×1m Ku/Ka
5m×4m×4m 2m×2m 1.5m×1.5m X
4m×3m×3m 1.5m×1.5m 0.5m×0.5m Ku/Ka
②球面近场测试系统:
暗室尺寸 扫描直径 典型待测雷达口径 工作频段
(长X宽X高) (长X宽)
20m×10m×10m 8m 1m×1m Ku
4m×4m×4m 3m 0.5m×0.5m S/C
1m×1m×1m 0.6m 0.2m×0.2m 毫米波
③远场测试系统:
远场类型 暗室尺寸 测试距离 典型待测雷达口径 工作频段
(长X宽X高) (长X宽)
室内远场 48m×24m×24m 40m 1m×1m C
室内远场 28m×14m×14m 22m 0.2m×0.2m W
室外远场 无暗室 50m 0.4m×0.4m Ka
室外远场 无暗室 1km 1.9m×1.9m Ku/Ka
④紧缩场测试系统:反射面类型 暗室尺寸 反射面尺寸 典型待测雷达 工作频段
(长X宽X高) (水平X垂直) 口径(长X宽)
锯齿 20m×9m×9m 6m×6m 2.4m×2.4m Ku/Ka/V/W
卷边 8m×4m×4m 2m×2m 1m×1m Ku/Ka/V/W
卷边 2.4m×1.8m×1.8m 0.6m×0.6m 0.3m×0.3m 毫米波
2)新型号相控阵雷达的研制及对原有型号的技术升级将直接带来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的新建或改建需求
在机械雷达占据主导地位的时期,应用于机械雷达的传统测试系统市场主要由法国MVG、美国NSI-MI等国际厂商占据。随着相控阵雷达逐步替代传统机械雷达,成为主要的发展方向,军工集团需要对传统测试系统升级改建,或直接新建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因此,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正在逐步替代传统测试系统。
随着相控阵雷达技术的不断发展,新型号相控阵雷达及原有型号的技术升级需求持续发生。由于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的高度定制化特点,军工集团在研制新型号相控阵雷达或对原有型号技术升级时,原有型号的测试系统通常无法精确满足新型号研制或原型号技术升级的需求,例如测试频段、尺寸规格、测试方法、测试场地等。因此,需要根据该等型号的技术特点新建或改建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从而对公司产品产生持续性需求。
3)相控阵雷达的批量生产需求将显著增加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的新建需求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二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指出,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聚力国防科技自主创新、原始创新,加速战略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发展,加速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和智能化武器装备发展。
“十三五”及之前一直是我国重点型号装备的研制、定型或小批量列装阶段,预计“十四五”将进入需要通过大批量的装备列装正式形成军事作战能力体系的时期1,装备需求将持续释放。随着相控阵雷达在各类装载平台的深入应用,相控阵雷达亦将进入批量列装阶段,而每套相控阵雷达在生产阶段均须经过严格的校准测试,因此将显著增加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的需求。
1、资料来源:《短、中、长三维度阐述军工高景气度》,国盛证券,2020年11月16日;
①机载相控阵雷达
机载平台方面,有源相控阵雷达将作为四代机的标准配置,在三代机方面也将部分替代原有的雷达体制;在预警机方面,空警200、空警500、空警2000等机型均采用大型相控阵雷达作为主要载荷设备;在侦察机方面,合成孔径相控阵雷达随着技术的成熟已成为标准配置之一2。
随着机载雷达的升级换代及新机装载需求的释放,机载相控阵雷达的需求预计将持续提升。根据东兴证券预计,2017年起未来十年我国机载雷达市场空间约为850亿元3。
②舰载相控阵雷达
舰载雷达主要担负无源侦察、远程警戒、跟踪、目标指示、火控、制导等任务,是舰载作战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装备于航母、护卫舰和驱逐舰等作战舰船。舰船的空间有限,多功能相控阵雷达能集成了上述多种功能,减少了装备的雷达数量,并且具有抗干扰能力强,可靠性高,容易与平台共形等优点,舰载相控阵雷达的列装是提高作战舰船性能的重要体现之一。
伴随先进海军装备的升级换代,相控阵雷达及其校准测试系统面临较大的市场需求。根据东兴证券预计,2017年起未来十年舰载雷达市场空间约为457亿元4。
③弹载相控阵雷达
随着战略储备以及实战化训练加大导弹消耗,导弹研制及生产需求将显著提升。通过相控阵雷达制导是目前应用广泛的重要精确制导技术,其市场规模与导弹市场规模呈正比关系,因此导弹市场规模的提升将直接带来弹载相控阵雷达市场需求扩大,进而提升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的市场需求。
4)相控阵雷达的大量列装将带来应用阶段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的新建需求
随着各重点型号相控阵雷达的批量生产及列装使用,对于相控阵雷达列装
2、资料来源:《雷达产业研究之:现代战争的眼睛—雷达市场发展及其产业链》,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
3、资料来源:《国防军工行业深度报告—军用雷达:千亿市场可期,AESA渐成主流》,东兴证券,2017年7月13日。
4、资料来源:《国防军工行业深度报告—军用雷达:千亿市场可期,AESA渐成主流》,东兴证券,2017年7月13日。
后的性能维护需求显著增加。在列装使用阶段,相控阵校准测试通常需要在外
场环境中,且装载于装备平台的条件下进行,因此应用于该阶段的相控阵校准
测试系统与研制及生产阶段的系统在测试方法、测试精度、测试功能等方面存
在较大差异,需要进行定制化的新建。
”
(二)相控阵雷达产品与公司产品相控阵相关产品市场需求空间的具体关系
发行人已于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所属行业发展情况”之“(二)发行人所处细分领域的市场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之“1、相控阵雷达领域”补充披露了相控阵雷达产品与公司产品相控阵相关产品的具体关系,具体内容如下:
“(4)相控阵雷达产品与公司产品相控阵相关产品需求空间的具体关系
相控阵雷达由相控阵天线和雷达任务机组成,公司的相控阵相关产品主要为相控阵天线及其部件,是相控阵雷达的组成部分。具体而言,在相控阵雷达的设计和研发阶段,公司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天线及相控阵阵面的设计方案、相控阵原理样机阵面及部件等。因此,新型号相控阵雷达研制及原有型号的技术升级研发将直接带动公司相控阵相关产品的需求增加。
目前,公司的相控阵相关产品主要服务于相控阵雷达的设计及研发阶段;未来,如公司研制的相控阵相关产品所属型号的相控阵雷达实现了定型且批量生产,公司将逐步拓展至相控阵相关产品的生产领域。
2019年我国军用雷达市场规模为308亿元,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可达573亿元5。结合Forecast International对全球相控阵雷达2010年至2019年的总销售额占雷达销售额的比例25.68%的分析结论,假设我国的相控阵雷达销售金额占雷达销售金额的比例与全球一致,则2019年我国相控阵雷达市场规模约为79亿元。
随着相控阵雷达的技术优势不断凸显,将逐渐替代传统机械雷达,成为军工电子信息领域雷达的主要发展方向。假设2025年我国相控阵雷达销售金额占
5、资料来源:《布局军工电子产业链,三大增长点静待突破》,民生证券。雷达销售金额的比例为50%,则2025年我国相控阵雷达市场规模约为286.5亿元。
公司的相控阵相关产品是相控阵雷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相控阵雷达的快速发展和逐渐替代传统机械雷达,公司的相控阵相关产品市场空间也将快速增长。”
保荐机构总体核查意见
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发行人回复(包括补充披露和说明的事项),本保荐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董事长签字、盖章:
周建华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声 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的全部内容,确认回复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签字、盖章:
周建华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邦羽 朱济赛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周 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声 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周 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