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具体内容: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加快公司创新药的研发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创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创新药研发项目”的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
?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创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
试验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0.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500,000.00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6,311,750.00元(不含增值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5,188,25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8
月6日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41号《验资报
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发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另外,公司与子公司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发支行、招商银行府城大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518.82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 已使用募集资
投入金额 金金额
1 创新药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 30,000 18,000
项目 16,609.83
2 创新药生产基地项目 37,000 10,000 8,872.48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0,000 10,000 6,721.44
4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9,350 9,350 9,351.41
5 创新药研发项目 17,259 17,000 4,434.56
6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 16,000 16,278.14
合计 119,624 80,350 62,267.85
7 超募资金 14,168.82 4,250.00
(四)本次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具体情况
为了加快公司创新药的研发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创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变更和调整,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将子项目“西达本胺针对HIV感染者功能性治愈的II期临床试验(HIV)”和“西奥罗尼联合西达本胺II期临床试验(肝癌)”的募集资金全部变更至子项目“西达本胺扩大适应症(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由此导致“西达本胺扩大适应症(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的投资金额由2,420万元增加至6,452.00万元;
2、将子项目“西奥罗尼单药II期临床试验(卵巢癌、肝癌、小细胞肺癌和非霍奇金淋巴瘤)”的剩余募集资金4,987.00万元全部变更至新增的子项目“西奥罗尼III期临床试验(联合化疗治疗卵巢癌,单药治疗小细胞肺癌)”。
经过子项目变更和金额调整后的“创新药研发项目”具体情况比较如下:
变更及调整前的创新药研发项目 变更及调整后的创新药研发项目
调整前投 调整后投
研发项目 适应症 资金额 研发项目 适应症 资金额
(万元) (万元)
西格列他钠联合 西格列他钠联
二甲双胍III期 2型糖尿病 4,440 合二甲双胍 2型糖尿 4,440
临床试验 III期临床试 病
验
西格列他钠探索 非酒精性脂 760 西格列他钠探 非酒精性 760
性临床试验 肪肝 索性临床试验 脂肪肝
西达本胺扩大适 弥漫性大B 西达本胺扩大 弥漫性大
应症 细胞淋巴瘤 2,420 适应症 B细胞淋 6,452.00
巴瘤
西达本胺针对 西达本胺针对
HIV感染者功能 HIV 2,059 HIV感染者功 HIV -
性治愈的II期 能性治愈的II
临床试验 期临床试验
卵巢癌、肝 卵巢癌、
西奥罗尼单药 癌、小细胞 西奥罗尼单药 肝癌、小
II期临床试验 肺癌和非霍 5,607 II期临床试验 细胞肺癌 620.00
奇金淋巴瘤 和非霍奇
金淋巴瘤
西奥罗尼联合西 西奥罗尼联合
达本胺II期临 肝癌 1,973 西达本胺II 肝癌 -
床试验 期临床试验
- - - 西奥罗尼III 联合化疗 4,987.00
期临床试验 治疗卵巢
癌,单药
治疗小细
胞肺癌
合计 17,259.00 合计 17,259.00
二、对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具体原因
(一)增加“西达本胺扩大适应症(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的投资金额的原因
“西达本胺扩大适应症(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原计划投资金额2,420万元,因2020年度公司在研产品研发进展较快,西达本胺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于2020年5月正式入组首例病人,三期临床试验正在顺利推进中。西达本胺HIV感染者功能性治愈的II期临床试验项目尚由国内的研究者发起并正在推进,尚未进入临床试验阶段;西奥罗尼联合西达本胺治疗肝癌的II期临床试验方案正在进行重新规划,拟暂不与西达本胺进行联合应用,因此,公司为了加快该项目的研发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定将子项目“西达本胺针对HIV感染者功能性治愈的II期临床试验(HIV)”和“西奥罗尼联合西达本胺II期临床试验(肝癌)”的募集资金全部变更至子项目“西达本胺扩大适应症(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以加速推进西达本胺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的三期临床试验进展,相应的“西达本胺扩大适应症(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的投资金额由2,420万元增加至6,452.00万元。“西达本胺针对HIV感染者功能性治愈的II期临床试验(HIV)”和“西奥罗尼联合西达本胺II期临床试验(肝癌)”将视后续临床试验规划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投入。
(二)新增“西奥罗尼III期临床试验(联合化疗治疗卵巢癌,单药治疗小细胞肺癌)的具体原因
子项目“西奥罗尼单药II期临床试验(卵巢癌、肝癌、小细胞肺癌和非霍奇金淋巴瘤)”原计划投资金额5,607万元,截至2020年末,西奥罗尼的卵巢癌、肝癌、小细胞肺癌和非霍奇金淋巴瘤二期临床试验已完成,其中小细胞肺癌、卵巢癌二期结果超出预期,研发投入也较预期为低;同时,小细胞肺癌三期临床试验已获准许开展,卵巢癌三期临床试验已获受理,预计近期将获得正式的三期临床试验批件。西奥罗尼小细胞肺癌和卵巢癌两项三期试验的同时开展,预计投入金额更大,故将原拟投入二期试验的投资金额改为投入三期临床试验。为了进一步加快研发进度,为患者提供满足临床急需的创新药,公司决定将子项目“西奥罗尼单药II期临床试验(卵巢癌、肝癌、小细胞肺癌和非霍奇金淋巴瘤)”的剩余募集资金4,987.00万元全部变更至新增的子项目“西奥罗尼III期临床试验(联合化疗治疗卵巢癌,单药治疗小细胞肺癌)”。西奥罗尼单药II期临床试验(肝癌、非霍奇金淋巴瘤等)将视后续临床试验规划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投入。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创新药研发项目”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进行变更和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最新研发进展的客观情况,根据研发项目进度及时进行的调整,有利于公司提高整体研发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研发项目之间的资源配置,加快推进研发项目进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审议程序及发表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创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创新药研发项目”的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创新药研发项目”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进行变更和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最新研发进展的客观情况,根据研发项目进度及时进行的调整,有利于公司提高整体研发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研发项目之间的资源配置,加快推进研发项目进度。同时,本次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进行变更并对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创新药研发项目”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进行变更和金额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对“创新药研发项目”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进行变更和金额调整,有利于公司提高整体研发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研发项目之间的资源配置,加快推进研发项目进度,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临床试验项目及其投资金额。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创新药研发项目”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进行变更和金额调整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对“创新药研发项目”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进行变更和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最新研发进展的客观情况,根据研发项目进度及时进行的调整,有利于公司提高整体研发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研发项目之间的资源配置,加快推进研发项目进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创新药研发项目”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进行变更和金额调整的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