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富趋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财富趋势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8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07.41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0,524,7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6,598,441.92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13,926,258.08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1日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2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010013号)。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699,480.66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支出余额1,230,000,000.00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30,042,188.96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98,268,966.38元,具体情况如下:
时 间 金额(元)
2020年4月21日募集资金总额 1,790,524,700.00
减:保荐及承销费 66,623,573.58
2020年4月21日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1,723,901,126.42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9,974,868.34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1,713,926,258.08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已扣除银行手续费用) 30,042,188.96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15,699,480.66
减: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结构性存款期末余额 1,230,000,000.0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98,268,966.3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0年4月22日,公司及保荐机构银河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6月17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保荐机构银河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755904884810916),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失效。
2020年8月18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保荐机构银河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755904884810703)于2020年8月19日注销完成,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失效。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余额(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55904884810811 10,626,189.1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 755904884810518 18,074,518.8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632218575 306,738,600.4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8111501011500722436 162,829,658.00
合 计 498,268,966.38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通达信可视化金融研究终端项目
2020年度,通达信可视化金融研究终端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102.75万元,项目可行性不存在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项目预计完成时间为2023年度。
2.通达信专业投资交易平台项目
2020年度,通达信专业投资交易平台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67.20万元,项目可行性不存在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项目预计完成时间为2022年度。
3. 通达信开放式人工智能平台项目
2020 年度,通达信开放式人工智能平台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主要原因系由于新冠疫情等因素,公司研发人员招聘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从而影响了项目的启动时间。该项目可行性不存在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项目预计完成时间为2022年度。
4.通达信专业投资交易平台项目
2020 年度,通达信专业投资交易平台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主要原因系由于新冠疫情等因素,公司研发人员招聘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从而影响了项目的启动时间。该项目可行性不存在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项目预计完成时间为2022年度。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未进行先期投入,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截止到2020年7月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7,852,226.83元,公司于2020年8月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已支付的发行费用7,852,226.83元。
2020年8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852,226.83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11253 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并满足保本要求,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银河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230,000,000.00元。2020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期限 金额(元) 实际到账收 是否
号 益(元) 赎回
招商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款 2020.5.13-
1 有限公司武汉 CWH01625 100,000,000.00 844,383.56 是
光谷支行 2020.8.13
招商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款 2020.8.13-
2 有限公司武汉 CWH01750 100,000,000.00 730,958.90 是
光谷支行 2020.11.13
招商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款 2020.5.14-
3 有限公司武汉 CW01628 200,000,000.00 1,688,767.12 是
光谷支行 2020.8.14
招商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款 2020.8.14-
4 有限公司武汉 CWH01751 200,000,000.00 1,446,027.40 是
光谷支行 2020.11.13
招商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款 2020.8.31-
5 有限公司武汉 CWH01783 200,000,000.00 1,446,027.40 是
光谷支行 2020.11.30
招商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款 2020.11.16-
6 有限公司武汉 NWH01945 300,000,000.00 否
光谷支行 2021.2.18
招商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款 2020.12.2-
7 有限公司武汉 NWH01960 200,000,000.00 否
光谷支行 2021.3.2
招商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款 2020.5.15-
8 有限公司武汉 CWH01630 180,000,000.00 1,503,369.86 是
金融港支行 2020.8.14
招商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款 2020.5.15-
9 有限公司深圳 CSZ03373 400,000,000.00 3,605,479.45 是
分行 2020.8.17
招商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款 2020.5.22-
10 有限公司深圳 CSZ03426 100,000,000.00 888,493.15 是
分行 2020.8.24
招商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款 2020.8.26-
11 有限公司深圳 CSZ03857 100,000,000.00 730,958.90 是
分行 2020.11.26
招商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款 2020.5.29-
12 有限公司深圳 CSZ03483 200,000,000.00 1,766,684.93 是
分行 2020.8.31
序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期限 金额(元) 实际到账收 是否
号 益(元) 赎回
招商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款 2020.6.1-
13 有限公司深圳 CSZ03499 200,000,000.00 1,628,273.97 是
分行 2020.9.1
招商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款 2020.9.2-
14 有限公司深圳 CSZ03906 200,000,000.00 1,446,027.40 是
分行 2020.12.2
招商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款 2020.8.19-
15 有限公司深圳 CSZ03834 100,000,000.00 730,958.90 是
分行 2020.11.19
招商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款 2020.11.23-
16 有限公司深圳 NSZ00226 130,000,000.00 否
分行 2021.2.23
招商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款 2020.11.27-
17 有限公司深圳 NSZ00252 100,000,000.00 否
分行 2021.3.1
招商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款 2020.12.4-
18 有限公司深圳 NSZ00274 200,000,000.00 否
分行 2021.3.4
中信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款 2020.7.10-
19 有限公司武汉 C207Q01BA 150,000,000.00 1,183,561.64 是
分行 2020.10.9
中信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款 2020.8.19-
20 有限公司武汉 CWH01630 300,000,000.00 2,367,123.29 是
分行 2020.11.17
中信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款 2020.10.19-
21 有限公司武汉 C20PE0106 150,000,000.00 840,000.00 是
分行 2020.12.31
中信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款 2020.11.19-
22 有限公司武汉 C20NK0108 2021.2.17 300,000,000.00 否
分行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财富趋势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1)0100483号),认为:财富趋势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财富趋势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富趋势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卫宾 王建龙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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