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1-011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新租赁准则取消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在承租人方面,对租赁相关的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折旧和利息、现金流出等在财务报表中的列示作出了明确规范。在出租人方面,主要增加了出租人对其所保留的租赁资产相关权利进行风险管理的情况,融资租赁的销售损益、融资收益、经营租赁的租赁收入等的信息披露要求。
新租赁准则要求承租人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经营租赁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并对租赁的识别制定了相关的指导性原则,对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合同的分拆及合同对价分摊、租赁的合并等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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