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倩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自身职责,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公司监事会同意通过此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28,734.63万元,较年初增长29.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4,810.48万元,较年初增加18.09%。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237.9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7.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98.9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3.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85.0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6.76%。
根据公司的2021年经营计划,公司将持续加强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加强能力建设,实现经营利润的稳步增长的同时兼顾长期业务发展机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实施202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 53,108,38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5,932,514.00元(含税),占母公司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比例约 11.01%,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3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1-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1-01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本议案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
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授予)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授予)由65.25元/股调整为64.8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后,认为:
1.1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1.2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3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4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5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标准相符。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确定为2021年3月30日:
2.1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2 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达到。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向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3月30日,授予价格64.87元/股,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授予8.02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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