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业务合作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公司与关联方利晶微电子技术(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晶微电子”)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人民币35,248.00-51,964.24万元。
2、关联关系
由于潘彤女士担任公司监事及利晶微电子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利晶微电子为关联方,因此上述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已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关联监事潘彤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额度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合同签订金额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
类别 内容 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生金额
向关联人 利晶微 采购Micro 参考市场行 31,692.47-
采购原材 电子 LED 显示 情协商确定 47,538.71 2,499.94 2,539.41
料 模组
向关联人 利晶微 销售恒流 参考市场行 3,555.53-
销 售 产 电子 源芯片等 情协商确定 4,425.53 243.66 475.63
品、商品 原材料
合计 35,248.00- 2,743.60 3,015.04
51,964.24
2、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实际发 预计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披露日
类别 关联人 容 生金额 金额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期及索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引
向关联人 利晶微 采购 Micro
采购原材 电子 LED 显 示 2,539.41 - 0.63% -
料 模组
向关联人 利晶微 销售恒流源
销 售 产 电子 芯片等原材 475.64 - 0.07% -
品、商品 料
接受关联 利晶微
人提供的 电子 委托加工 17.44 - 0.00% -
劳务
合计 3,032.48 - 0.70%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利晶微电子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3月26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金山北工业园金山四支路9-2、9-3
法定代表人:谭连起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1,730.00 39.10%
利亚德光电集团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3,270.00 10.90%
晶宇光电(厦门)有限公司 8,730.00 29.10%
元丰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270.00 20.90%
合计 30,000.00 100.00%
3、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506.91
负债总额 2,220.27
净资产 13,286.64
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557.05
净利润 -713.36
4、关联关系:潘彤女士担任利亚德监事及利晶微电子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利晶微电子为公司关联方。
5、履约能力分析:利晶微电子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公司向利晶采购 Micro LED 显示模组,同时向利晶销售恒流源芯片等原材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2、定价原则和依据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2、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2021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监事潘彤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
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慧泽 刘连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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