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
定和要求,作为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审慎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
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王海燕、冷新宇、王良兰
2021年3月31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