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16 公司简称:金枫酒业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9,004,9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70,148.50元(含税)。公司2020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分配方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金枫酒业 600616 第一食品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黎云 刘启超
办公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777号 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777号
(海棠大厦内) (海棠大厦内)
电话 (021)58352625 (021)58352625
(021)50812727*908 (021)50812727*908
电子信箱 lily@jinfengwine.com lqc@jinfengwine.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以黄酒为核心的酒类生产经营业务,坚持传承与创新,在行业内率先实现传统黄酒工业化生产,并致力于科研能力的提升,通过工艺改革、技术创新、新品研发,加快传统工艺与现代科技的融合,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商业模式的创新与转型,打造以黄酒为核心的酒业发展平台,推动行业加快发展。截止本报告期,公司已构建形成以全资子公司上海石库门酿酒有限公司、无锡市振太酒业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绍兴白塔酿酒有限公司为生产酿造基地,以金枫酒业销售分公司、无锡振太销售分公司为营销平台的“三厂两销”生产经营格局。
(二)经营模式
公司实行总部集成管理,执行统一的品牌建设及实施、市场运营管理、招投标集成采购管理、科研开发及技改项目归口管理。同时采取总部运行督导制,以风险为导向进行内控管理,采取季度巡视和专项审计相结合的形式,对内控制度执行、安全生产管理、食品安全管控、生产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统筹、销售运行质量等进行督导,纠正执行偏差,控制企业运行风险。
生产上,以三家生产单位为成本质量中心,形成三个生产基地协同发展的生产模式,强化成本质量控制的绩效评价体系、优化内部管理流程、强化三个生产基地技术交流与管理对标、优化母子公司事权制度,统一主要原料采购标准、生产工艺标准、产品质量标准,石库门公司与无锡振太以规模化生产为主,绍兴白塔以绍兴原产地、小批量、特色化、个性化产品生产为主,满足市场需求。
营销上,以两家销售分公司为品牌利润中心,优化审批事权,深化全员绩效管理,强化可持续盈利能力,强化产品质量管理职能。由公司总部统一实施品牌与市场运营管理,对两家销售公司的运行质量进行督导,同时对品牌建设的具体措施进行督导,加强对营销关键环节的运行监管。
(三)行业情况
2020年,酒类行业整体受疫情冲击影响较大,但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好转,消费场景得到部分恢复,市场需求呈回暖态势,但行业分化加剧。在生产端,市场集中度逐年提升,盈利能力稳步增强;在消费端,消费升级趋势明显,“少喝酒、喝好酒”已经成为消费共识。在产业内外环境影响之下,酒业逐步呈现高质量发展的态势。
黄酒产业整体发展趋势平稳,黄酒传统文化及跨界融合受到推广,营销宣传更趋全国化。但短期内黄酒行业的发展依然跟不上中国酒业的整体发展速度,市场全国化效果仍不明显,黄酒价值及文化底蕴与其消费市场表现仍相背离,消费区域局限性依然明显且呈现挤压式增长竞争态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 2019年 本年比上年 2018年
增减(%)
总资产 2,268,420,218.88 2,339,921,450.23 -3.06 2,280,387,307.37
营业收入 607,888,025.38 944,076,872.72 -35.61 898,471,820.79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
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 601,061,752.85 / / /
的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239,663.18 29,447,169.36 -58.44 -68,880,205.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4,556,713.95 22,981,087.93 -206.86 -75,223,249.8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56,487,687.51 1,958,828,440.41 -0.12 1,933,671,583.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192,567.74 102,042,733.14 -126.65 49,508,547.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4 -58.44 -0.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4 -58.44 -0.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3 1.51 减少0.88个百分点 -3.48
1、报告期,公司收入、利润较上年同期显著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1)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性影响,公司产品在上海核心市场餐饮、零售等主要渠道的销量大幅下降。面对严峻的形势,公司主动下沉渠道,加强终端网点建设,努力拉动市场动销,但相关主流渠道的消费需求仍未完全恢复,市场销售仍不及预期。故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同比有较大幅度下滑。
(2)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自2020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由于新旧准则对于收入计量不同导致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2、报告期内实施2019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股本增加154,385,758股,基本每股收益摊薄。按变动后股本669,004,950股计算,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则为0.04元,同比下降58.44%。2018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0元。
3、销售收现因收入下降而大幅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26.65%。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月份) (4-6月份) (7-9月份) (10-12月份)
营业收入 146,509,481.24 99,394,178.86 164,089,068.05 197,895,297.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1,588.98 -12,611,100.98 15,491,364.25 11,370,988.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509,917.52 -14,252,576.49 3,295,238.58 -11,089,458.52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135,733.21 -13,235,865.41 -15,215,387.66 65,394,418.5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27,364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00,428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持有有限 股东
(全称) 增减 量 (%) 售条件的 质押或冻结情况 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 数量
状态
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 53,850,539 233,352,334 34.88 0 无 国有法人
顾鹤富 12,572,985 34,411,280 5.14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王桂英 12,934,866 18,581,376 2.78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 1,712,380 7,420,312 1.11 0 未知 国有法人
中食发(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477,170 6,401,070 0.96 0 未知 国有法人
JPMORGANCHASE BANK,NATIONAL 4,960,616 4,960,616 0.74 0 未知 境外法人
ASSOCIATION
吴芳 4,806,200 4,806,200 0.72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98,043 3,598,043 0.54 0 未知 国有法人
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 812,144 3,519,289 0.53 0 未知 国有法人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10,515 3,512,231 0.52 0 未知 国有法人
前十名股东中,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捷强烟草
糖酒(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司与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同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光明
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二者为一致行动人。其他股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本公司不详。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60,788.80万元,同比减少33,618.89万元,降幅35.61%;实现利润总额1,907.90万元,同比减少2,282.80万元,降幅54.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3.97万元,同比减少1,720.75万元,降幅58.44%。
2020年公司一方面狠抓市场基础管理,努力促进终端动销,全力应对疫情对公司销售业绩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以对标工作为抓手,完善内部管控体系,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1、加强终端管理,拓展上海市外市场
完成核心大单品系列的价格梳理,持续提升“高端餐饮”和“高端酒行”的铺货率,重塑公司产品形象。加大力度推进婚宴、社区、酒行等终端建设,持续推进空白网点的铺货及服务投入。针对江苏、皖浙、安徽等地区制定拓展方案,积极开拓上海市外市场。通过叮咚、盒马等垂直生鲜平台合作,寻求线上销售的增量。
2、品牌优化升级,强化品牌市场效应
推动“石库门”品牌高端化方向发展,引领黄酒价值回归。重点策划开展石库门锦绣12宴大型主题传播活动,及上海旅游节卡路里马拉松、第二届长三角青年交友大会、2020浦江盛世婚典、第十六届枫泾水乡婚典、金山购物节等18项活动;同时建立企业新媒体矩阵,优化传播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
3、加大新品开发,优化产品结构体系
明确“以健康为导向,以适口为标准,以独特性为边界,以融合跨界为延展”的新品开发策略,完成醉熟蟹特调酒、冰和2.0等多款产品的开发及上市,并积极开展多方专业合作,加强对健康理念产品与泛米酒系列产品的工艺储备研发。同时,积极推进产品SKU精简工作,关停31个SKU,减少产品品类,增强对核心品类的投入。
4、完善内部管理,提升企业经营效益
一是在公司内部开展对标先进企业的活动,相关子分公司及部门在终端管控、绩效管理、产品精简、降低酒损等方面取得明显效果;二是成功解除绍兴白塔历史遗留对外担保风险,为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扫除障碍。三是建立了供应商评估与管理体系,从源头上做到“好米酿好酒、好酒塑品质”。四是持续推进人员结构的优化,梳理人员架构、修改岗位职责,实施部门定员定编,提高人员产生效益。
5、控制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品质
受2020年疫情对社会经济情况影响,酿造产量和瓶装产量大幅下降,对生产影响较大。公司以提高生产效率为目标,加强设备工艺改进,引进了国产无滴漏灌装机,减少了瓶口滴漏问题。2020年建立了流水线酒损率的指标控制,使得酒损率降低以节约生产成本。坚持“选好米,酿好酒”的经营理念,围绕供应商管理着重开展供应链管理体系的建设、完成与粮食生产基地的合作,确保原材料品质,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品质。
由于疫情使得相关主流渠道的消费需求仍未完全恢复,叠加江浙沪主要存量市场挤压式竞争加剧,公司在上海核心市场餐饮、零售等主要渠道的销售受到较大冲击,全年业绩同比有较大幅度下滑。下一步,公司将在市场管控、产品精简、渠道变革、精准营销、协同发展、机制创新上加大力度,尽快走出业绩低谷。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详见本报告全文第十一节、五、41、(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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