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5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21年3月29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国检集团大楼八层第二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京红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3.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5.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制定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6.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和股东的期望。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及公司章程修订方案。
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7.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0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确认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两项合计190万元。
会议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关于确认2020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8.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前确认,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后表决通过,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上述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做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9.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特此公告。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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