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及474名激励对象符合《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2020年9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人数及份额更正的议案》,确认因重名导致信息未被统计的一名激励对象符合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截至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作出之日,2019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人数为475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8,800,599份。
截至目前,2019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共进行了四次行权,行使股票期权数量合计5,195,675份。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于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20日、2020年12月10日和2021年1 月 19 日出具的《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35184号、天职业字[2020]36323号、天职业字[2020]41338号和天职业字[2021]2044号),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资金合计20,112,064.78元,其中5,195,675.00元计入股本,14,916,389.78元计入资本公积。前述行权新增股份已分别于2020年9月17日、2020年10月21日、2021年1月15日和2021年3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上述四次期权行权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483,192,883元变更为488,388,558元,公司的股本总数由483,192,883股变更为488,388,558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基于上述期权行权导致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数变化的情况,公司拟对《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83,192,883元。 488,388,558元。
2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483,192,883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488,388,55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就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事宜,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及授权人士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进一步授权的人士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适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和《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考虑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项下所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公司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进一步授权人士适时一并办理。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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