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865 公司简称:福莱特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28,783,787.63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271,498,436.1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7,149,843.61元后,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人民币244,348,592.5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744,901,445.14元,扣除2020年中期分配的现金红利人民币127,049,000.00元,截至2020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62,201,037.65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公司拟定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数2,146,193,254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1,928,988.10元(含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2020年度本公司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0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7.57%。公司本次派发的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 股股东支付。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福莱特 601865 不适用
H股 香港联交所 福莱特玻璃 06865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阮泽云 吴余淦
办公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
路1999号
电话 0573-82793013 0573-82793013
电子信箱 flat@flatgroup.com.cn flat@flatgroup.com.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目前国内领先的玻璃制造企业,主营业务为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和家居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光伏玻璃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
近三年公司主要业务产品的收入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型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光伏玻璃 522,567.44 374,770.37 209,622.31
家居玻璃 32,653.74 33,634.61 33,311.04
工程玻璃 53,062.45 45,115.45 39,554.23
浮法玻璃 7,565.33 17,105.28 15,682.53
采矿产品 6,378.35 4,962.96 5,810.06
合计 622,227.31 475,588.67 303,980.17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和燃料为纯碱、石英砂和石油类燃料、天然气、电等,其中光伏玻璃和浮法玻璃深加工产品的原料为相关玻璃原片。本公司与主要原材料、燃料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本着“以产定购和战略储备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客户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采用持续分批量的形式向供应商采购。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对供应商实施管理,公司选定合格供应商后,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石油类燃料的采购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根据安全库存及原油价格波动,确定采购时机和采购量;天然气采购价格依据当地物价部门公布的气价确定;石英砂价格一般采用季度定价,若存在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况则会与供应商签订价格调整协议,并根据库存原料情况适当调整采购计划;纯碱的采购价格根据主要纯碱供应商每月公布的地区统一价格确定,并根据库存原料情况适当调整采购计划。
公司利用SAP系统对原材料采购进行有效管理。采购合同需经采购中心、生产、品管、财务评审确认后,方可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的光伏玻璃、家居玻璃、工程玻璃产品主要按照销售订单安排生产。
在玻璃原片的生产方面,由于其具有全年连续不间断的特点,在生产过程中,公司根据销售计划安排产品生产,根据客户要求规格进行在线连续切割生产。在订单不足时段,公司采用大尺寸玻璃原片备库和长期优质客户常用规格玻璃深加工产品备库相结合的方式,为长期优质客户预备半成品库存,并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安排深加工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在全球范围内均有销售,主要通过根据行业排名上门寻找潜在客户并主动联系、经行业相关人员推介产品等方式与新客户达成初始接洽;而潜在客户也会通过公司网站、产品宣传网站、专业杂志和国内外展览会等方式,与公司展开联系。
(1)光伏玻璃
光伏玻璃产品内销均为直销客户,外销亦以直销客户为主。光伏玻璃外销中的贸易商客户主要集中在台湾地区,主要与地区终端客户的性质有关。台湾地区的光伏组件生产商相对规模较小,也出于精益制造、零库存管理的生产要求,需要供应商在其生产场地附近建立仓库,一般通过其长期合作的知名贸易商进行原材料采购并满足其生产供应的实时需求。
(2)浮法玻璃
公司浮法玻璃以直销客户为主,贸易商客户为辅。贸易商客户的特点为:公司浮法玻璃不接受零售业务,贸易商客户主要为周边地区规模较大的建材批发企业。报告期,公司与浮法玻璃贸易商客户的交易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结算方式为现款现货,一般无信用期。
(3)家居玻璃
公司家居玻璃产品以外销为主,其中最主要的客户为宜家家居及其OEM制造商,家居玻璃内销、外销均以直接销售模式为主。
(4)工程玻璃
工程玻璃主要为定制化产品,客户采购的产品有符合自身工程项目特点的定制化需求,因此,工程玻璃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贸易商客户采购的主要为通用性较强的工程“大板”产品,工程玻璃贸易商特点与浮法玻璃基本一致。
(三)行业情况
1.光伏行业基本情况
光伏玻璃作为光伏组件的上游原料,其强度、透光率等直接决定了光伏组件的寿命和发电效率,是晶硅光伏组件生产的必备材料,因此光伏玻璃行业是光伏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与光伏行业的发展和变化息息相关。
(1)全球光伏行业发展情况
20世纪70年代第一次石油危机促使发达国家增加了对包括太阳能在内的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美国于1973年制定了太阳能发电计划,太阳能研究经费大幅增长,成立了太阳能开发银行,促使太阳能产品的商业化,并于1978年建成了1,000KW太阳能地面光伏电站;1974年日本政府公布了“阳光计划”,在太阳能研究上进行了大量投入,主要的研究项目包括太阳能电池生产系统、分散型和大型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热发电系统等。1992年,联合国召开“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会议通过了《里约热内卢环境与发展宣言》、《21 世纪议程》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一系列文件,把环境与发展纳入统一框架,确立了可持续发展的模式。1993年日本重新制定了“阳光计划”,1997年美国推出了“克林顿总统百万太阳能屋顶计划”。
进入21世纪以后,欧美等先进国家开始将光伏并网、离网发电系统纳入发展方向。同时,在严峻的能源替代形势和人类生存环境恶化压力下,在各国逐步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推动下,现阶段光伏发电全面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中国、欧洲、美国、日本等传统光伏发电市场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东南亚、拉丁美洲、中东和非洲等地区光伏发电新兴市场也快速启动。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130GW,同比增长13%。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2)国内光伏行业发展概况
光伏产业作为中国实现能源转型及能源安全保障的重要能源形式。十年前光伏产业“三头在外”——原料在外,市场在外,设备在外,整个行业基本处于“国际大循环”状态中。为了应对欧美的“双反”,我国光伏产业开始了产业结构调整,伴随这次调整,国内市场正式开启,光伏行业也开始转向“国内大循环”。十年后的今天,中国的光伏产业“内循环”成效显著,已经实现了中国光伏制造业世界第一、中国光伏发电装机量世界第一、中国光伏发电量世界第一“三个世界第一”。中国的光伏市场百分之百被国内企业掌握,国际市场也是独占鳌头,当前排名前十的世界光伏企业,中国更是占据了大半壁江山。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数据,截至2019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量、累计装机量、多晶硅产量、组件产量已分别连续7年、5年、9年、13年位居世界第一位;2019年,四个主要制造环节的产量在全球占比均超过三分之二以上,其中硅片环节已接近100%;在迄今全球累计700多GW的组件产量中,中国生产的产品接近500GW,占到了三分之二。如今,中国的光伏行业可以说已经做大做强了。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的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量为48.2GW,同比增长60%,连续8年居全球首位;截至2020年底,我国光伏累计并网装机量达253GW,同比增长23.5%;连续6年居全球首位。
2020年12月10日,在“2020年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年度大会”上,对中国十四五规划期间的形势展望显示,可再生能源发电势头迅猛,光伏成电力增量主体,在2019年-2050年,可再生能源将满足99%全球电力需求增量。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在新增发电装机中占比将达到95%,光伏在所有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中的占比将达到60%。十四五期间,一般预计国内年均光伏新增装机规模为70GW,乐观预计国内年均光伏新增装机规模为90GW。
2013-2020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2、光伏玻璃发展情况
(1)发展概况
光伏技术发源于欧洲,其行业发展具有全球化的特点,光伏玻璃行业属于光伏行业的一个分支,国内光伏玻璃行业的发展与国外光伏玻璃行业的发展密不可分。2006年前由于光伏玻璃行业的进入门槛较高,且市场需求量较少,国内光伏玻璃产品尚未实现产业化,当时的光伏玻璃市场基本由法国圣戈班、英国皮尔金顿(后被板硝子收购)、日本旭硝子、日本板硝子四家外国公司垄断,国内光伏组件企业完全依赖进口的光伏玻璃进行生产,光伏玻璃的进口价格高达80元/㎡以上。
2006年前后,随着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在市场需求和利润进一步扩大的带动下,国内光伏玻璃行业开始发展,以公司为代表的玻璃企业进行技术研发和引进,投建光伏玻璃生产线,实现光伏玻璃国产化。到2016年前后,国内光伏玻璃行业通过十年左右的时间,从依赖进口发展到替代进口,旭硝子等国外企业纷纷退出光伏玻璃市场,圣戈班等公司只剩一些产能较小的窑炉仍在生产。发展到目前,国内大型玻璃企业开始海外建厂,公司在越南的光伏玻璃窑炉已点火投产。
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玻璃生产国,根据 Frost & Sullivan:《Final Report for China'sPhotovoltaic Glass Market Study》报告显示,2015年我国光伏玻璃市场占有率为77.03%,预计2016年将达到80.99%,2017年达到83.48%。同时根据中国光伏测试网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光伏玻璃产量占全球光伏玻璃产量达到了90%。
(2)需求情况
光伏玻璃是光伏组件制造的必要原材料,需求情况与光伏组件的装机量关系密切。在光伏组件的装机量方面,全球光伏组件年装机量的复合增长率持续快速增长。根据统计,光伏组件年新增装机量已自2010年的18.3GW快速上涨至2020年的130GW。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预测,到2025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保守估计为270GW,乐观估计为330GW。
此外,随着双玻组件逐步替代单玻光伏组件,对光伏玻璃的需求将起到进一步的带动作用。双玻组件具有相比单玻组件发电量更高、生命周期更长、耐候性、耐磨性、耐腐蚀性更强等优势,目前市场占比正在快速提升。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相关数据统计及预测,2018年双玻组件的市场占有率仅为10%,2019年的双玻渗透率已上升为14%。根据长江证券研究所的数据统计及预测,假设2020-2022年行业双面渗透率逐步提升至30%、45%、55%,则全球光伏玻璃市场空间分别可达277、362、384亿元,3年的复合增速近20%。
受到光伏电站装机量的持续增长及双玻组件的快速渗透的影响,未来光伏玻璃行业需求将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
3、玻璃深加工行业发展情况
深加工玻璃,是以玻璃原片为基材,采用物理方法、化学方法及其组合对玻璃进行再加工,制成具有新的结构、功能或形态的玻璃制品。深加工玻璃种类繁多,公司的深加工玻璃产品主要为对浮法玻璃原片进行深加工,制成家居玻璃和工程玻璃。
玻璃深加工产品的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包括建筑、装修装饰等领域,下游市场的需求与宏观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城镇化率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国城镇化率及固定资产投资等各项指标均保持稳定增长,使得玻璃深加工行业市场需求得到保障。
玻璃深加工产品有近千个细分品种,我国已形成门类齐全的深加工玻璃体系,目前我国浮法玻璃原片及一些普通平板玻璃结构性过剩特征明显,但高端产品供应保障能力不足。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 2019年 本年比上年 2018年
增减(%)
总资产 12,265,800,375.02 9,392,280,569.91 30.59 6,953,549,102.12
营业收入 6,260,417,792.26 4,806,804,020.96 30.24 3,063,802,709.44
归属于上市公 1,628,783,787.63 717,243,708.67 127.09 407,314,716.31
司股东的净利
润
归属于上市公 1,619,338,682.64 687,927,044.55 135.39 370,579,172.93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 7,234,742,639.85 4,512,888,388.00 60.31 3,668,653,664.03
司股东的净资
产
经营活动产生 1,701,167,319.70 510,196,692.57 233.43 430,909,251.75
的现金流量净
额
基本每股收益 0.83 0.37 124.32 0.23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81 0.37 118.92 0.23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29 17 增加12个百分 12
产收益率(%) 点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月份) (4-6月份) (7-9月份) (10-12月份)
营业收入 1,203,086,382.75 1,293,117,504.76 1,520,366,768.98 2,243,847,135.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15,166,975.36 245,639,242.96 350,927,089.83 817,050,479.48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08,906,472.93 243,496,512.45 340,745,919.81 826,189,777.45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99,771,857.93 704,099,423.76 884,713,920.10 12,582,117.91
金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74,235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93,647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条件的股份 情况 股东
(全称) 减 量 (%) 数量 股份 数量 性质
状态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 109,090 449,941,890 22.04 0 未知 其他
人)有限公司
阮洪良 0 439,358,400 21.52 439,358,400 无 境内
自然
人
阮泽云 0 350,532,000 17.17 350,532,000 无 境内
自然
人
姜瑾华 0 324,081,600 15.88 324,081,600 无 境内
自然
人
郑文荣 -5,778,000 52,002,000 2.55 0 无 境内
自然
人
祝全明 -3,852,000 34,668,000 1.70 0 无 境内
自然
人
沈福泉 -3,852,000 34,668,000 1.70 0 无 境内
自然
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24,182,390 26,494,814 1.30 0 无 其他
司
魏叶忠 -1,926,000 17,334,000 0.85 0 无 境内
自然
人
陶虹强 0 15,408,000 0.75 15,408,000 无 境内
自然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阮泽云女士和赵晓非先生为一致
明 行动人,赵晓非先生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800,000
股。阮洪良先生持有的公司H股419,000股,阮泽云女士
持有的公司H股360,000股,均已纳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
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票中计算。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无
量的说明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6,041.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24%,净利润162,878.38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27.0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1,933.8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5.39%。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226,580.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59%,净资产
723,474.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0.31%。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详细情况参见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