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议案基础上,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包括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 35,651,439.00 元(未包括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支付金额)。
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 关于申请新投资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的议案
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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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不存在损害
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关于申请新投资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的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三、 关于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议案
经审阅,本次增资行为有助于增强上海蓝脉研发能力,调动员工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保障核心人员稳定,助力公司及子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本次增资扩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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