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威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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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京威股份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7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着诚信、勤勉、独立、负责的原则,会前本人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议案,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进行客观谨慎的分析和判断。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京威股份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报告期内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了独立意见,均表示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1、在2020年3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上,就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就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9年度关联交易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就公司聘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2020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在2020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就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在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会议上,就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度,除了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外,受疫情影响使用电话沟通方式代替现场考察与公司保持联系,详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可能发生的风险,关注董事会相关决议的执行情况,同时关注媒体报道、机构对公司的报道动态,勤勉尽责的发挥职能、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本人持续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证监局下发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注重学习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以不断提高自己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并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五、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0年,本人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持事先了解掌握相关资料,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与企业保持良好的沟通,独立发表专业意见。
    
    2021年,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谨慎、勤勉、诚信的原则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并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郑元武:zhengyuanwu@263.net
    
    独立董事: 郑元武
    
    202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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