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森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沃森生物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440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95.00元,募集资金总额237,5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2,179.95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80,661.8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4日出具的XYZH/2010SZA200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如下:承诺投资项目 计划投资额 实际投资额 投资进度(%)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万元) (万元)
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 64,734.30 64,449.29 99.56 2020年12月31日
三期工程项目
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期工程项目中,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于2017年4月19日取得GMP证书,2017年5月投入使用。截止2020年12月31日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期工程项目2020年度实现效益18,560.84万元,累计实现效益42,340.98万元。
三、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基于谨慎原则拟对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 调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
态日期 状态日期
1 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期工程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四、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原因说明
该项目主要实施Hib疫苗和系列流脑疫苗原液生产车间的易地新建,实施系列肺炎疫苗的产业化车间的新建,建设动物房、科研质检楼、发货中心、疫苗生产标准厂房、综合楼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 64,734.30 万元,现已完成投资64,449.29万元,完成投资进度的99.56%。
该项目目前除分包装车间尚未完成整体调试外,其它厂房设施均已投入运营使用。随着近年来行业监管要求不断提升,同时,公司多产品产能不断释放,并推进国际市场布局,为满足更高标准、更长远的项目需求,该项目分包装车间需进行调试优化。由于疫苗行业产业化具有特殊性,需待车间整体进行联动调试并完成调试验证后,才能申请进行GMP认证检查。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1年12月31日。
五、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本次调整是为了更好更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期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本次调整是为了更好更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将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期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1年12月31日。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纳超洪、黄伟民、赵健梅对本次调整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期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期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期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1年12月31日。
七、保荐机构意见
沃森生物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平安证券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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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甘露 张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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