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贵州百灵
股票代码:00242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姜伟
住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
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经济开发区西航路212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姜勇
住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
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经济开发区西航路212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年3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百灵”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贵州百灵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9
第七节 备查文件...................................................20
声 明............................................................21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姜伟、姜勇
一致行动人 指 姜伟、姜勇,姜伟和姜勇为兄弟关系
贵州百灵、公司、上市公司 指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报告书
姜伟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深圳碧烁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作为“碧烁嘉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转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让其持有的公司44,449,110股股票;姜伟、姜勇通过协
议转让方式向安顺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73,778,958股股票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姜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225011961********
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路212号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姓名:姜勇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225011968********
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路212号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本次权益变动前,姜伟先生持有公司515,993,39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6.56%;姜勇先生持有公司116,978,4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8.29%;二者合计持有公司632,971,79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4.8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姜伟先生持有公司515,993,39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6.56%;姜勇先生持有公司116,978,4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8.29%;二者合计持有公司632,971,79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4.85%,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形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受让方为深圳碧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碧烁嘉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权益变动目的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
(二)受让方为安顺投资有限公司的权益变动目的
股权转让目的是为了降低姜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比例,转让股份所得价款将全部用于偿还姜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票质押本息及支付交易相关的税费。
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尚不确定,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姜伟先生持有公司515,993,39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6.56%;姜勇先生持有公司116,978,4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8.29%;二者合计持有公司632,971,79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4.85%,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由于姜伟先生分别在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及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管”)的1笔股票质押合约已到期待购回。根据《关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通知和规定,2021年3月19日,姜伟先生分别与深圳碧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碧烁嘉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碧烁资管”)及长江证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与深圳碧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碧烁嘉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长江资管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对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处置,姜伟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合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44,449,11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5%。。
2021年3月25日,姜伟先生与姜勇先生与安顺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姜伟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44,534,35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的3.16%)、姜勇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9,244,6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的2.07%),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安顺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后,姜伟先生持有公司427,009,927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0.26%;姜勇先生持有公司87,733,800股股票,占总股本6.22%;二者合计持有公司514,743,727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6.48%,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二、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2021年3月19日,姜伟先生碧烁资管、长江证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出让方):姜伟
乙方(受让方):深圳碧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碧烁嘉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丙方(质权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
1、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在丙方存续1笔股票质押合约,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编号:2016-4601,该协议项下待购回本金余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仟万元整)。
2、甲乙丙三方根据《关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通知和规定,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将其持有的贵州百灵【11,116,600】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第一条 定义
除在本协议中另有定义外,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具有如下涵义:
1.1 “股份转让”:是指甲方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贵州百灵(股票代码【002424.SZ】)【11,116,600】股股票的行为。
1.2 “协议签署日”:是指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署、盖章的日期。
1.3 “转让完成日”:是指甲方及乙方就本次股份转让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标的股份过户完成登记,且乙方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出的证实乙方已合法拥有标的股份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
第二条 转让标的股份
2.1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标的股份,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标的股份,丙方同意标的股份转让。
2.2自标的股份转让完成日起,与标的股份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受让方,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分红权、知情权,具体以贵州百灵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限制转让义务等。
第三条 标的股份转让价格
3.1甲乙双方确认,转让价格为本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标的股份收盘价格的 88%,即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8.096】元/股,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89,999,993.6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叁元陆角】。
第四条 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4.1乙方应于甲、乙、丙三方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正式提交办理标的股份转让过户材料前支付转让价款即人民币【89,999,993.6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叁元陆角】,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乙方将该笔转让价款直接划付至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偿还本次转让所涉股票质押合约项下负债本金。
第五条 标的股份过户
5.1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丙三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申请。本次股份转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确认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到税务部门缴纳本次股份转让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甲方取得个人所得完税凭证【2】个工作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共同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标的股份的转让过户手续。
5.2甲方、乙方根据本协议第5.1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申请以及办理标的股份转让过户手续须提交的文件由甲方、乙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要求准备并提交。丙方应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标的股份质权人的要求,就本次股份转让配合甲方、乙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5.3甲方、乙方应当按规定各自支付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所有手续费、印花税等相关费用。
5.4办理完毕本协议第5.1条约定的所有手续后,乙方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实乙方已合法拥有股份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视为标的股份过户完成。
(二)2021年3月19日,姜伟、碧烁资管、长江资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出让方):姜伟
乙方(受让方):深圳碧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碧烁嘉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丙方(质权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
1、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在丙方存续1笔股票质押合约,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编号:2017sh-2431,该协议项下待购回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4,600万元。
2、本协议为丙方接受【长江资管民生3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民生32号”)委托人的充分授权,代表【民生32号】与甲、乙方签署,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和条款已经【民生32号】委托人审定并认可,丙方对本协议的责任和义务承担以【民生32号】委托资产为限,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风险和责任均由【民生32号】委托人实际享有和承担。甲、乙方对此知悉并同意。
3、甲乙丙三方根据《关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通知和规定,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将其持有的贵州百灵33,332,510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第一条 定义
除在本协议中另有定义外,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具有如下涵义:
1.1 “股份转让”:是指甲方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贵州百灵(股票代码【002424.SZ】)33,332,510股股票的行为。
1.2 “协议签署日”:是指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署、盖章的日期。
1.3 “转让完成日”:是指甲方及乙方就本次股份转让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标的股份过户完成登记,且乙方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出的证实乙方已合法拥有标的股份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
第二条 转让标的股份
2.1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标的股份,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标的股份,丙方同意标的股份转让。
2.2自标的股份转让完成日起,与标的股份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受让方,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分红权、知情权,具体以贵州百灵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限制转让义务等。
第三条 标的股份转让价格
3.1甲乙双方确认,转让价格为本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标的股份收盘价格的 88%即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 8.096】元/股,转让价款共计【269,860,000.96】元人民币,大写【贰亿陆仟玖佰捌拾陆万元玖角陆分】人民币。
第四条 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4.1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应于本协议签署日T+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首付款【18,0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捌佰万元整】人民币。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乙方将该笔转让价款直接划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该款项须用于缴纳甲方因本笔转让交易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甲方缴纳税款后应将剩余款项(如有)全部转账至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偿还本次转让所涉股票质押合约项下负债。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造成本协议项下转让失败的,甲方应当向丙方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4.2剩余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应于甲、乙、丙三方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标的股份的转让过户手续前支付剩余转让价款即251,860,000.96人民币,大写贰亿伍仟壹佰捌拾陆万元玖角陆分人民币。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乙方应将该剩余转让价款按照如下方式进行支付:
甲方在编号为2017sh-2431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相关配套协议、补充协议(如有)项下全部未偿债务【包括应付未付购回交易价款、违约金(如有)】以甲乙丙三方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当日计算的金额为准。
(1)如果该金额大于或者等于剩余转让价款,则乙方应该将剩余转让价款全额支付至如下账户:
收款方名称:长江资管民生3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银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木樨地支行
银行账号:604804147
(2)如果该金额小于剩余转让价款,则乙方应当将与该金额相等的款项划付至上述长江资管民生3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并将剩余转让价款扣除该金额后的余款划付至甲方在本协议第4.1条指定账户。
4.3甲方、丙方确认乙方将标的股份全部转让价款按4.1条和4.2条约定划付至上述指定账户之日起,视为乙方完成转让价款的支付。
第五条 标的股份过户
5.1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丙三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申请。本次股份转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确认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到税务部门缴纳本次股份转让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甲方取得个人所得完税凭证【2】个工作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共同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标的股份的转让过户手续。
5.2甲方、乙方根据本协议第5.1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申请以及办理标的股份转让过户手续须提交的文件由甲方、乙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要求准备并提交。丙方应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标的股份质权人的要求,就本次股份转让配合甲方、乙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5.3甲方、乙方应当按规定各自支付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所有手续费、印花税等相关费用。
5.4办理完毕本协议第5.1条约定的所有手续后,乙方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实乙方已合法拥有股份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视为标的股份过户完成。
(三)2021年3月25日,姜伟先生与姜勇先生与安投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一(转让方):姜伟
甲方二(转让方):姜勇
乙方(受让方):安顺投资有限公司
第一条 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贵州百灵无限售流通股73,778,958股,占贵州百灵总股本的5.23%,其中甲方一同意转让44,534,358股,占贵州百灵总股本的3.16%,甲方二同意转让29,244,600股,占贵州百灵总股本的2.07%。
第二条 转让价款
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为本协议签署日前1个交易日标的证券收盘价的90%,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 6.777】元/股,合计股份转让价款为¥【499,999,998.37】元(大写:人民币【肆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捌元叁角柒分】)。
股份转让期间,贵州百灵若发生分红、派股等权益分派事项,则本次股份转让价格及转让股数将依照规定作出相应调整。
第三条 转让价款的支付
(1)由甲方指定收款账户,用于乙方支付本协议所述的股份转让款合计¥【499,999,998.37】元(大写:人民币【肆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捌元叁角柒分】),其中向甲方一支付股份转让款为¥【301,809,344.17】元,向甲方二支付股份转让款为¥【198,190,654.20】元。
(2)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转让款支付方式如下:
自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指定账户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款合计¥1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
剩余转让款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第四条 股权过户
取得本次股份转让所需的深交所出具的合规确认意见书、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共同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权转让过户的手续。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2021年3月19日,姜伟先生分别与碧烁资管(作为“碧烁嘉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长江证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与碧烁资管(作为“碧烁嘉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长江资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2021年3月25日,姜伟先生与姜勇先生与安投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股份,其限售与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总持股数 限售股数 无限售股数 质押股数
姜伟 515,993,395 386,995,046 128,998.349 454,405,636
姜勇 116,978,400 87,733,800 29,244,600 108,801,600
合计 632,971,795 474,728,846 158,242,949 563,207,23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减持 占公司股份
出让方 受让方 股份 交易股数 总数比例 协议签署日 实际过户日
方式
中信证
姜伟 券股份 协议 28,224,000 2.00% 2020/9/10 2020/10/14
有限公 转让
司
中国国
姜伟 际金融 协议 28,224,000 2.00% 2020/9/17 2020/10/19
股份有 转让
限公司
上海海
通证券 协议
姜伟 资产管 转让 28,224,000 2.00% 2020/9/17 2020/12/23
理有限
公司
申万宏
姜伟 源证券 协议 43,676,876 3.10% 2020/9/23 2020/12/25
有限公 转让
司
信达证
姜伟 券股份 协议 4,259,887 0.30% 2020/10/30 2020/12/21
有限公 转让
司
信达证
姜勇 券股份 协议 35,322,800 2.50% 2020/10/30 2020/12/21
有限公 转让
司
合计 —— —— 167,931,563 11.90% —— ——
除本报告书中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相关协议;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址,供投资者查阅。
声 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姜伟
一致行动人:
姜勇
日期:2021年3月25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基本情况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 上市公司所 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
上市公司名称
份有限公司 在地 发区西航路212号
股票简称 贵州百灵 股票代码 002424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
姜伟
名称 务人注册地 ****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不变,但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数量变化 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实
第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
(可多选) 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 515,993,395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36.56%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持股数量:427,009,927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比例: 6.31%
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1年3月19日及2021年3月25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协议转让
动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基本情况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 上市公司所 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
上市公司名称
份有限公司 在地 发区西航路212号
股票简称 贵州百灵 股票代码 002424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
姜勇
名称 务人注册地 ****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不变,但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数量变化 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 是□ 否 ?
上市公司实
第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
(可多选) 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 116,978,400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8.29%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持股数量:87,733,800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比例: 2.07%
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 2021年3月25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协议转让
动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本页无正文,为《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姜伟
一致行动人:
姜勇
日期: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