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开展工作,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对公司2020年度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的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不断优化,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了企业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0年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次数 六次
监事会会议情况 监事会会议议题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召开第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制定<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
规划(2020年-2022年)>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召开第九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延长避免同业竞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召开第九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延长避免同业竞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争承诺履行期限及相关解决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
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议案》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第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2020 年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已较为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及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忠实履行职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监督,认为公司设有独立财务部门,建有独立财务账册,并进行独立核算;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四、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情况。
五、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所开展的收购资产的相关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
六、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均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议,关联交易中按合同或协议公平交易,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七、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
2021 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围绕公司各项活动开展监督,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同时,全体监事会成员将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国家相关法规政策以及财务、审计、内控等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监督水平,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