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立信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提供审计服务
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钟建栋 2010年 2003年 2004年 2019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俊慧 2014年 2012年 2012年 2015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蔡畅 2006年 2005年 2006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钟建栋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年-2020年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19年-2020年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18年-2019年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18年-2019年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18年-2019年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18年-2019年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俊慧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2020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9-2020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2020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蔡畅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2020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18-2020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年度 2020(万元) 2021(万元) 增减%
收费金额 160 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 -
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立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认为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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