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101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101次审议会议于2020年11月10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同意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二)同意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二、审核意见
(一)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1)结合2020年最新经营数据,包括收入、毛利、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产能利用率及在手订单情况,分析发行人能否如预期实现全年盈利,并预计全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2)结合已签约订单对于2020年剩余期间及2021年全年的覆盖率,预计2021年度的经营状况;(3)分析说明若遭受包括被列入“实体清单”等方式的贸易制裁或限制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及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举措。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说明:(1)发行人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以来,股票溢价发行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况以及相关股东是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完成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是否获得当地税务主管部门的书面确认;(2)实际控制人2016年与相关股东进行的股权转让及借款行为是否为一揽子交易,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相关税务风险,是否获得当地税务主管部门的书面认可,相关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二)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说明:(1)收费和不收费的标定服务在报告期各期间的项目数量和项目具体情况,包括分别计入技术服务成本与研发费用金额、技术服务收入金额以及对应EMS销售金额和已签约金额。不收费的标定服务支出计入研发费用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将收费的标定服务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2)报告期各收费项目的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三、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在研产品的投入情况,说明如何在项目的管理及支出的会计核算等方面,准确区分研发支出与具体业务项目的成本;(2)结合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及募集资金用途,说明未来在单分子测序技术、纳米孔测序技术等方面进行技术平台布局的具体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2020年最新经营数据,包括收入、毛利、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产能利用率及在手订单情况,分析发行人能否如预期实现全年盈利,并预计全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2)结合已签约订单对于2020年剩余期间及2021年全年的覆盖率,预计2021年度的经营状况;(3)分析说明若遭受包括被列入“实体清单”等方式的贸易制裁或限制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及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举措。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以来,股票溢价发行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况以及相关股东是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完成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是否获得当地税务主管部门的书面确认;(2)实际控制人2016年与相关股东进行的股权转让及借款行为是否为一揽子交易,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相关税务风险,是否获得当地税务主管部门的书面认可,相关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19年度较2018年度,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大幅波动的合理性、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2)发行人在纯电动及混合动力领域的研发投入及技术储备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收费和不收费的标定服务在报告期各期间的项目数量和项目具体情况,包括分别计入技术服务成本与研发费用金额、技术服务收入金额以及对应EMS销售金额和已签约金额。不收费的标定服务支出计入研发费用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将收费的标定服务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2)报告期各收费项目的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发行人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车规级芯片等的供应均未实现国产化。请发行人代表说明目前贸易摩擦局势和新冠疫情海外再次爆发对公司持续经营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以及采取的可行措施。
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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