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28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拟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此次拟发行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 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越秀租赁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越秀租赁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此外经查,越秀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发行方案
越秀租赁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越秀租赁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越秀租赁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四)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越秀租赁和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一致确定。
(五)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本次债券不向越秀租赁股东优先配售。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最终用途以相关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七)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越秀租赁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八)中介机构
本次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越秀租赁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并聘请。
(九)拟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三、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的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同意授权越秀租赁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注册发行的中介机构;
(三)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转让、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五)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交易事宜;
(六)如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同意董事会授权越秀租赁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及转让的相关事宜,授权自授权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审批程序
越秀租赁本次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批复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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