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金控:关于拟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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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25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短期公司债券。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拟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符合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 5 号——短期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此外经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发行方案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20亿元),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短期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短期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年(含1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并在本次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四)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短期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一致确定。
    
    (五)发行对象
    
    本次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本次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最终用途以相关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七)担保方式
    
    本次短期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八)中介机构
    
    本次短期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并聘请。
    
    (九)拟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三、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的完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
    
    种业务指引第5号——短期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
    
    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
    
    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
    
    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发行时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债券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和上市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三)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转让、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短期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转让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五)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相关事宜;
    
    (六)如公开发行公司短期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同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短期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及转让的相关事宜,授权自授权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事项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批复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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