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林电气:发行保荐书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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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作为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林电气”、“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保荐机构”或“浙商证券”)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科创板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7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非经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所用简称,均与招股说明书中具有相同含义。一、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基本情况
    
    浙商证券指定周旭东、孙伟作为柯林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周旭东先生,浙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2001 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保荐代表人资格,曾担任顺鑫农业(000860)2004年配股、华菱管线(000932)2004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津滨发展(000897)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国恒铁路(000594)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大东南(002263)2010年、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安纳达(002136)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日葵(300111)2012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银江股份(300020)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江特电机(002176)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兴源环境(300266)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的项目主办人、得邦照明(603303)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汉嘉设计(300746)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及越剑智能(603095)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
    
    孙伟女士,浙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董事,2012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保荐代表人资格,曾担任汉嘉设计(300746)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越剑智能(603095)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兴源环境(300266)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汉嘉设计(300746)2018年重大资产重组的项目主办人。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黄杰,浙商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业务副总监,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5 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有得邦照明(603303)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围海股份(002586)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日葵(300111)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华数传媒(000156)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项目组其他成员:钱红飞、高小红、李祖逊、沈旸、俞琦超
    
    上述人员均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ANGZHOU KELIN ELECTRIC CO., LTD.
    
    注册资本 4,192.5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谢东
    
    成立日期 2002年12月12日
    
    变更设立日期 2015年12月2日
    
    公司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41号7幢6层
    
    邮政编码 310011
    
    联系电话 0571-88409181
    
    传真号码 0571-88977257
    
    互联网网址 www.kelinpower.com
    
    电子信箱 klec@klec.com.cn
    
    负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证券投资部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部门负责人 徐学忠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部门电话 0571-88409181
    
    (四)保荐机构及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
    
    往来情况
    
    1、保荐机构及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关联关系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机构及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以下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关联关系:
    
    (1)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4)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存在的其他关联关系。
    
    2、保荐机构及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利害关系及重大业务往来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利害关系及重大业务往来。(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1、内部审核程序简介
    
    本保荐机构对投资银行业务实施的项目内部审核程序,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控制要求制定的。具体有以下控制程序:
    
    (1)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核查
    
    本保荐机构设立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以下简称“投行质控部”)对投资银行类业务风险实施过程管理和控制。投行质控部通过对投资银行类业务实施贯穿全流程、各环节的动态跟踪和管理,最大程度前置风险控制工作,履行对投资银行类项目质量把关和事中风险管理等职责。对投资银行类项目是否符合立项、内核等标准和条件,项目组拟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的材料和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自律规则的相关要求,业务人员是否勤勉尽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等进行核查和判断。
    
    (2)合规审查
    
    合规部门(或专职合规人员)对投行项目的协议和利益冲突情况进行审查。
    
    (3)内核机构核查
    
    本保荐机构设立非常设机构内核委员会和常设机构投资银行内核办公室(以下合称“内核机构”)履行对投资银行类项目的内核程序。内核机构通过介入主要业务环节、把控关键风险节点,实现公司层面对投行业务风险的整体管控,对投资银行类项目进行出口管理和终端风险控制,履行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材料和文件的最终审批决策职责。本项目申报材料经公司内核委员会和内核办公室最终审议通过后对外报送。
    
    2020年5月14日,浙商证券在杭州召开了内核会议,审议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参加会议的内核委员会成员应到9人,9人参加表决,符合内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内核会议同意保荐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2、浙商证券的内核意见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已达到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保荐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二、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本保荐机构承诺: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根据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尽职调查、审慎核查,本保荐机构承诺:
    
    (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六)保证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一)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的决策程序
    
    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施方案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制定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2020年4月12日召开的发行人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就本次发行的批准程序,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会议议案、会议记录、会议决议、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就本次发行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保荐机构尽职调查意见
    
    通过对发行人的尽职调查、审慎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发行人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并实现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发行人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实施;发行人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发行人扩大主业规模、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发行人已具备了《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条件。因此保荐机构同意保荐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四、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
    
    (一)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本保荐机构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1、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公司治理的规范制度及本保荐机构的核查,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已建立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能够有效增强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公司治理架构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运作。发行人目前有7名董事,其中包括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即: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行人设3名监事,其中2名是由股东代表选任的监事,1名是由职工代表选任的监事。
    
    根据本保荐机构的核查及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109 号)、发行人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发行人设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依法召开,规范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重大决策制度的制定和变更符合法定程序。
    
    综上所述,发行人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会计师天健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9108号)、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商务合同及本保荐机构的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净资产规模逐年增长,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为12,603.16万元、15,029.12万元、23,979.49万元及25,538.2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发行人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净利润分别为4,407.01万元、6,925.97万元、8,950.36万元及1,541.3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5,115.58万元、6,368.02万元、8,380.68万元及1,324.24万元。
    
    综上所述,发行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发行人会计师天健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9108 号),天健所认为发行人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发行人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说明、查询相关信息检索平台、获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律师大成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本保荐机构的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二)本次证券发行符合《科创板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本保荐机构依据《科创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公开发行股票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1、发行人符合《科创板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通过对发行人设立至今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创立大会文件、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工商设立及历次变更登记文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历次“三会”会议通知、会议决议、会议纪要、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股东大会会议文件、董事会会议文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等进行查阅,对公司员工进行访谈,以及与发行人律师、审计机构、验资机构等进行讨论和沟通,本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系2015年10月30日经发行人前身杭州柯林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做出股东会决议,以经审计的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账面净资产38,847,263.59元为基数,整体折合为发起设立时的股本3,000万元,其余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而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2月2日,发行人在杭州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办 理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领 取 了 注 册 号 为9133010074509737XA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因此,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于2015年12月2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3年以上,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公司章程》需终止的情形。
    
    因此,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科创板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发行人符合《科创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通过查阅和分析天健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9108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109 号)、发行人重要会计科目明细账、财务制度、重大合同、银行对账单等,本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因此,发行人符合《科创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3、发行人符合《科创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通过走访发行人业务经营场所,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访谈,查阅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组织结构图、业务流程、资产清单、主要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审计报告、关联交易合同、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董事会会议文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简历等,本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3)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因此,发行人符合《科创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4、发行人符合《科创板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通过查阅发行人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函等,本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最近3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因此,发行人符合《科创板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的要求
    
    1、发行人符合科创板行业领域的规定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公司智能感知与诊断预警装置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之“2.1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之“2.1.3智能测控装备制造”的“其他智能监测装置”。根据科创板行业分类,发行人所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领域。
    
    公司所属行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三条(一)中所规定的“高端装备领域”之“智能制造”行业领域。
    
    2、发行人符合科创属性要求的规定
    
    (1)研发投入符合相关指标
    
    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760.98万元、1,308.17万元及1,760.07 万元,最近三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70%、8.06%和8.77%,均超过 5%;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超过5%。因此,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2)专利情况符合相关指标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45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39项,软件著作权95项,公司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超过5项。因此,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3)营业收入情况符合相关指标
    
    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1,354.20万元、16,232.99万元和20,061.54万元,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32.92%,超过20%。因此,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业务区域高度集中、对国网浙江高度依赖的风险
    
    公司立足于智能电网领域,聚焦电气设备健康状态的管控装置和平台建设,公司的客户主要包括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公司以及从事电力系统相关业务的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在浙江省实现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89.13%、80.56%、89.77%及 95.39%,其中向国网浙江销售的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66%、73.10%、85.49%及93.09%,存在业务区域高度集中,对国网浙江依赖较高的风险。如果国网浙江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国网浙江减少或停止与公司的业务合作,导致公司在浙江省市场份额下降,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二)浙江省外业务开拓力度有限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主要销售区域集中于浙江省市场的现象,公司在开拓浙江省外业务时,公司作为新的市场进入者,在产品知名度、市场熟悉度上处于相对弱势,此外还可能会面临公司服务团队人手不足从而无法展开充分有效的售前推介和售后维护工作、客户所在省电力公司投资力度较小等多种障碍,从而导致浙江省外业务开拓力度有限的风险。
    
    (三)国家电网及各省公司采购模式发生变动的风险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通则》相关规定,国家电网系统内一般实行总部和国网省公司及其同级主体的两级集中采购制度,按照物资采购目录划分两级采购权限。现阶段,公司电气设备健康状态智能感知与诊断预警装置产品属于国网省公司采购权限范围。如未来国家电网调整上述采购模式或采购权限,将公司产品采购权限调整至国家电网总部,则公司可能不能快速适应新模式、新权限的变化,从而对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通过集成商间接获取订单实现销售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集成商间接参加国家电网电商化采购实现的销售收入金额较高,分别为5,810.44万元、2,629.69万元、13,547.51万元及4,052.2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1.17%、16.20%、67.53%及83.71%。该种销售模式下公司无法直接参与招投标,主要通过集成商间接获取订单,如公司与集成商持续、稳定的合作模式发生变化,亦或是国家电网电商化采购的模式发生变化,短期内公司可能因不能快速适应而对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传感器类、整机组件、集成电路、箱体柜体类、电线电缆类等材料。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9.90%、65.56%、67.91%及82.10%,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如果主要原材料市场供求变化或采购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公司的成本控制和盈利能力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六)营业收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存在较为明显的季节性波动。上半年实现的收入较少,下半年尤其是四季度实现的收入较多。公司分季度营业收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季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2,523.83       12.58    1,491.03        9.19      985.27        8.68
      第二季度     2,057.08       10.25      969.78        5.97      552.19        4.86
      第三季度     3,116.02       15.53    2,828.38       17.42    2,172.84       19.14
      第四季度    12,364.61       61.63   10,943.80       67.42    7,643.90       67.32
        合计      20,061.54        100   16,232.99        100   11,354.20        100
    
    
    [注]:上表分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在完整的会计年度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一定的波动性,公司营业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七)股权高度集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谢东合计控制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71.97%,包括直接持有公司59.72%的股份以及通过广意投资控制公司12.25%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谢东合计控制公司 53.98%的股份,公司股权集中度相对较高、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比例较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可能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和生产经营决策等施加重大影响,从而可能导致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所引致的相关风险。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随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达产,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将进一步扩大,预计新增产能为6,600套/年,若未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电力产业政策、市场供求、行业竞争状况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增速低于预期,则可能面临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九)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摊销额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的风险
    
    公司“电力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每年新增折旧和摊销2,701.15万元。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实际收益低于预期,则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摊销额将提高固定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一)行业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智能电网及电力物联网的行业发展情况
    
    (1)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智能电网行业
    
    电力系统是一个复杂且庞大的工作系统,由发电环节、输电环节、变电环节、配电环节及电力用户组成,发电环节和用户环节之间的网络和设备称为电网。电网包括着庞大的设备体系,不会因为个别设备的故障而停止工作。有些设备出现问题时不影响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但有一些重要的设备出现问题时,可能会直接导致电力系统的中断,需要立刻对设备进行检修。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智能电网行业。公司产品主要通过对电力系统中输电、变电、配电环节的电气和机械等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通过各类传感器获取其运行状况、运行质量的相关信息,动态跟踪各种劣化过程的发展状况,根据专家诊断系统提前预警故障。智能化监测可以使电气设备在可能出现故障或性能下降到影响正常工作前,及时进行维修、更换,从而保障整个电网运行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
    
    (2)近年来智能电网投资力度大、发展速度快
    
    ①智能电网概述
    
    智能电网是在传统电力系统基础上,通过集成新能源、新材料、新设备和先进传感技术、信息技术、控制技术、储能技术等新技术,形成的新一代电力系统,具有高度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等特征,可以更好地实现电网安全、可靠、经济、高效运行,使得电网在发生事故时可以部分自愈,抗压性强,能够适应各类能源随机接入等。智能电网结构图如下:
    
    2009年5月,国家电网公司首次提出“坚强智能电网”概念。2010年3月,“加强智能电网建设”被写入当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上升为国家战略。随后,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先后制定了发展规划。
    
    ②智能电网是电力行业的必然发展趋势,投资力度大、发展速度快
    
    智能电网已成为发达国家、新兴经济体国家应对环境变化、发展绿色经济、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重要举措。世界各国制定出台了规划、政策,采取具体行动,加快推进智能电网技术和产业发展。2017-2022年期间,全球智能电网投资将由208.3亿美元增至506.5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9.40%。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2010年3月发布的《国家电网智能化规划总报告(修订稿)》,将“坚强智能电网”的建设计划划分为三个阶段,其中2016年至2020年为引领提升阶段,坚强智能电网各环节智能化投资及比例如下:
    
    单位:亿元
    
      环节     2009年-2010年     2011年-2015年     2016年-2020年          合计
               投资     比例     投资     比例     投资     比例     投资     比例
      发电          6     1.9%       28     1.6%       25     1.5%       60     1.6%
      输电         22     6.6%       91     5.2%      125     7.2%      239     6.2%
      变电         17     5.0%      365    20.9%      366    20.9%      748    19.5%
      配电         56    16.4%      380    21.7%      456    26.0%      892    23.2%
      用电        101    29.5%      579    33.1%      505    28.9%    1,185    30.8%
      调度         33     9.6%       62     3.5%       52     2.9%      146     3.8%
     通信信       106    30.9%      244    14.0%      221    12.6%      571    14.9%
     息平台
      合计        341    100%    1,749    100%    1,750    100%    3,841    100%
                                                                  资料来源:国家电网
    
    
    智能电网投资范围广、覆盖地域范围大、包含的电力环节长、涉及产品品类众多,公司产品属于智能电网投资中输电、变电、配电环节的电气设备安全运行在线监测类。智能电网的大力发展,需要大量的配套智能化监测设备。
    
    (3)泛在电力物联网将成为智能电网建设的新周期,计划 2021 年初步建成,2024年内全面建成
    
    2019 年初,国家电网提出打造“枢纽型、平台型、共享型”企业,建设运营好“坚强智能电网、泛在电力物联网”,即“三型两网”发展战略。2019年4月,《泛在电力物联网2019年建设方案》发布;2019年10月,《泛在电力物联网白皮书2019》发布,对电力物联网的建设进行了详细的规划。
    
    电力物联网是在当前智能电网的基础上,继续加强电网信息化的建设,电力物联网本质是智能电网建设的进一步深化。电力物联网大范围的投资包括感知层、网络层、平台层和应用层,其中感知层是对现有电网设备投资的全覆盖,网络层和平台层则会增加新的内涵,而应用层未来则是基于电力大数据增值服务的应用场景。
    
    根据《泛在电力物联网白皮书2019》,泛在电力物联网建设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到2021年初步建成泛在电力物联网,基本实现业务协同和数据贯通,初步实现统一物联管理,各级智慧能源综合服务平台具备基本功能,支撑电网业务与新兴业务发展;到2024年建成泛在电力物联网,全面实现业务协同、数据贯通和统一物联管理,公司级智慧能源综合服务平台具备强大功能,全面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能源互联网生态圈。
    
    2、电气设备在线监测系统行业发展情况
    
    (1)输变电监测行业概况
    
    ①电力设备的检修模式
    
    电力设备的检修模式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事故检修-定期检修-状态检修。事故检修是20世纪50年代以前主要采取的方式,即在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以后进行检修;定期检修是一种基于时间的检修,其理论依据是:设备能通过定期检修,周期性地恢复到接近新设备的状态;状态检修是通过对设备状态进行监测后根据其健康状态安排检修的一种策略,是按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来决定检修时间与部位,针对性较强,且经济合理。
    
    ②电力设备监测的方式
    
    电力设备监测的手段主要包括带电检测、在线监测和离线检测等三种。其中,带电检测是指对运行状态下的电力设备状态量进行现场检测,例如巡检人员使用便携式红外测温仪进行温度检测、巡检机器人对电力设备的红外检测等;在线监测一般采用相关设备或仪器,安装在被监测的设备上,用来对被监测设备进行不间断实时在线监测,如对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的监测;离线检测一般通过定期对停止运行的设备进行规定项目的检查,发现设备的问题和隐患。带电检测、在线监测一般与状态检修模式相匹配;离线监测则与被动检修、定期检修的模式相匹配。
    
    ③输变电监测行业发展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电网规模不断扩大,设备数量急剧增加。技术水平的提高、运行标准要求的日趋严格以及电网智能化发展的快速推进,使得传统的电力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已不能适应电力网络和企业发展方式的需要;并且,输变电设备是电网公司的重要固定资产,如何与时俱进的提升资产管理效率,对电网公司意义重大。因此,状态检修模式获得电网公司的全面推广,从而输变电监测行业获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美国电力研究院(electric power research institute,EPRI)和施工规范协会(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s institute,CSI)的统计数据表明,在电力系统实施状态检修可以提高设备利用率2%~10%,节约检修费用25%~30%,延长设备使用寿命10%~15%。
    
    鉴于此,我国从“十一五”时期开始,逐步加大对电力设备监测技术的研发和试点力度,为全面推广实施状态检修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而智能电网建设的不断深入,作为智能化基础的输变电监测行业也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契机。
    
    (2)行业市场规模及预测
    
    ①变电类产品的市场规模及预测
    
    公司核心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变电站的改造与新建项目中,可以实现变电站内主要电气设备运行状态的在线监测和故障预警,使得设备检修从人工化、定期化向自动化、状态化过渡,是智能变电站与传统变电站最核心的区别之一。根据前瞻研究院《2020-2025年中国智能变电站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的测算分析,2020-2025年中国智能变电站在线监测系统的市场需求量预测如下:
    
                    项目                   110kV    220 kV    330 kV     500 kV     750 kV      合计
          新增智能变电站数量(座)           2,088    1,986        315       1,406        592     6,386
      每个新增变电站的在线监测系统价格         300      600      1,200       1,400       1,600         -
                 (万元/座)
      新增在线监测系统市场容量(亿元)       62.64   119.16      37.80      196.84       94.72     511.16
                    项目                   110kV    220 kV    330 kV     500 kV     750 kV      合计
          改造智能变电站数量(座)             354      530         56         74           -     1,014
      每个改造变电站的在线监测系统价格         100      400        600        700        900         -
                 (万元/座)
      传统变电站改造的在线监测系统市场        3.54    21.20        3.36        5.18           -     33.28
                容量(亿元)
        在线监测系统总需求量(亿元)         66.18   140.36      41.16      202.02       94.72     544.44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公司,销售区域主要集中于浙江区域。根据国网浙江需要监测的存量电气设备基础数据测算,公司产品在浙江省内的未来市场空间约为53.95亿元。
    
    ②输电类产品的市场规模及预测
    
    公司输电类产品主要安装于电缆线路,根据《2018 年电力工业统计资料汇编》,截至2018年,全国输电线路回路长度共计1,335,928千米,全国输电线路杆路长度共计1,141,657千米,电缆线路长度等于输电线路回路长度减去输电线路杆路长度,共计194,271千米,其中浙江省内的电缆线路长度共计17,469千米。按照每500米安装一套公司监测装置,每套监测装置单价18万元进行预测,公司产品未来全国市场容量约为699.38亿元,浙江省内市场容量约62.89亿元。目前,公司聚焦变电类产品,输电类产品销售规模较小,市场占有率较低,未来发展潜力较大。
    
    ③配电类产品的市场规模及预测
    
    2015年,国家能源局在印发的《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中明确提出:通过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有效加大配电网资金投入。2015-2020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从配电网投资力度来看,根据《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19》,全国配电网投资一直处于稳中有升趋势,2018年,全国完成配电网投资3,064亿元,同比增长7.8%。目前,公司聚焦变电类产品,配电类产品销售规模较小,市场占有率较低,未来发展潜力较大。
    
    3、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2020年6月15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在京举行“数字新基建”重点建设任务发布会暨云签约仪式,面向社会各界发布“数字新基建”十大重点建设任务,“电力物联网”是其中之一。
    
    国家电网将建设覆盖电力系统各环节的电力物联网,推动电网感知测控边界向电源侧、客户侧和供应链延伸,提升电网、设备、客户泛在互联和全息感知能力,打造精准感知、边缘智能、共建共享、开放合作的智慧物联体系和应用生态,年内建成统一物联管理平台,打造输电、变电、配电、综合能源、供应链等 5类智慧物联示范应用。
    
    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与鼓励的背景下,数字新基建、电力物联网将为电力设备监测行业带来广泛投资机会,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二)发行人市场地位及行业竞争情况
    
    1、市场地位
    
    公司从2002年开始一直深耕于智能电网领域,经过多年的沉淀与积累,公司紧密结合电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已经形成了覆盖“输电、变电、配电”全链路及“高压、超高压、特高压”全电压等级的数十种系列产品,可为客户提供契合其需求的个性化综合解决方案,其中变电类电气设备智能感知与诊断预警装置是公司的核心优势产品。
    
    公司是一家技术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制定主营业务领域 6 项行业标准。公司作为主要单位完成了浙江省内首座设备感知泛在物联变电站;公司整体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公司2个项目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1个项目被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1个项目获得了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支持。除此之外,公司还承担了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及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并获得了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国家电网公司科学进步三等奖,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专利奖一等奖,浙江电力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等重要奖项,在高压级以上变电类电气设备智能监测领域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2、行业内主要企业
    
    (1)市场竞争格局
    
    行业内与公司主营业务较为接近的国内企业有理工环科、红相股份、中元股份、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等,国外企业有英国DMS公司、英国EA公司等。
    
    (2)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①国内企业情况
    
    A、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理工环科;证券代码:002322)成立于2000年12月,注册资本396,662,205元。理工环科是专注于智慧环保与智能电网建设,主要产品有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在线监测系统、智能变电站在线监测系统等。理工环科是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骨干企业,国家电网变电设备在线监测标准起草单位、架空输电线路状态检修相关行业标准起草单位。
    
    B、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红相股份;证券代码:300427)成立于2005年7月,注册资本352,586,786元。红相股份是一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长期致力于电力系统状态检修技术的研究与应用,能够为客户提供电网状态检修和智能化运营的综合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从事电力检测及电力设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在澳大利亚和中国设有产品生产基地和技术研究所,为世界各地的电力客户提供咨询、产品及服务,致力于智能变电站和智能电网运行状态检修设备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和经营。
    
    C、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元股份;证券代码:300018)成立于2001年11月,注册资本482,517,536元,是一家专注于智能电网、医疗健康业务和产业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智能电网方面,围绕智能变电站、智能配电提供产品和服务;医疗健康方面,以医疗信息化及临床体外诊断相关产品及服务为基础,提供数字化医院、健康城市、个人健康医疗信息化和医疗检验设备、体外诊断试剂等产品和服务,打造完整的医疗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和临床诊断实验室解决方案。
    
    D、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南瑞”)成立于1999年1月20日,注册资本11,600万元,为南京南瑞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范围涵盖智能电网运维产品与服务、电力新材料、节能与工程服务、智能电气设备四大领域,是专业从事智能电网输变电相关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工程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武汉南瑞已形成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并重、新技术装备与工程项目并举的多元支柱产业体系,具备输变电及配电工程总包建设、新能源工程总包建设和实验室工程总包建设能力,产品与服务已广泛应用到电网、石油石化、市政、军工等多个领域。
    
    ②国际企业情况
    
    A、英国DMS公司
    
    英国DMS公司位于英国格拉斯哥,是向GIS原始设备制造商和主要电力公司提供局部放电监测系统与服务的供应商,已有20多年的历史。DMS开发了世界上第一个商用超高频连续局部放电监测系统,并继续引领这一领域的最新先进技术。2009年,DMS被全球领先的智能公用事业资产状况监测提供商QualitrolLLC收购。
    
    B、英国EA公司
    
    EA Technology成立于1966年,最初属于英国当时的国有电力系统的一部分,1990年英国电力行业进行了私有化,EA Technology从国有体系中拆分出来,成为了独立机构。公司提供多种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预防局部放电故障、故障定位、设备状态评估、智能电网服务、产品性能最大化、低电压解决方案等。
    
    3、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和劣势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竞争力,注重技术研究与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紧密结合。公司在专注于电力物联网智能化监测及控制技术研究的同时,依托自身较为完善的服务团队,通过售后技术支持和产品维护服务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客户关于产品的使用评价及需求变化,不断对产品的技术和性能进行改进和升级,从而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1)竞争优势
    
    ①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力物联网智能化监测领域,依托多年积累的技术储备和行业经验,已形成较为成熟和完善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体系,具备了为用户在输变电及配电等环节提供状态监测、故障诊断及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公司是行业内少数具备物联网感知层、网络层、平台层、应用层设备及系统研发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将上述各层级硬件软件产品整合成面向电力监测应用领域的整体解决方案,实现对整个变电、输电、配电领域状态全面感知、信息高效处理。
    
    A、先进的行业技术和丰硕的研发成果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企业的发展根本,多年来专注于电力物联网智能化监测领域的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及应用拓展,多项产品技术已处于行业先进水平。公司的电流互感器过电压宽频域在线监测装置及声电感知变压器绕组变形在线诊断系统已应用于浙江省内首座物联网变电站示范工程建设项目“110千伏袁花变泛在电力物联网试点工程”,中国电机工程协会认定该项目整体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公司整体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公司自主研发的产品已通过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计量中心、国家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等多家权威机构的认证,并且参与制订了6项行业标准。公司“变电设备状态监测系统”及“BLJK系列变压器智能监测控制系统”2个项目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局部放电特高频(UHF)分析诊断系统”被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局部放电特高频(UHF)在线分析诊断系统”获得了国家科技型技术创新基金的支持。除此之外,公司还承担了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及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并获得了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国家电网公司科学进步三等奖,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专利奖一等奖,浙江电力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等重要奖项,行业认可度较高。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45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39项,软件著作权95项,公司较强的研发能力、丰富的研发经验是公司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
    
    B、完善的研发体系与研发模式
    
    公司已成功通过了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和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技术研发人员78名,同时设立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杭州市高新技术研发中心、杭州市级院士工作站为公司产品研发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7.94%、82.26%、84.88%、93.57%,具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及成果转化能力。
    
    公司采用自主研发为主,交互式研发、产学研一体研发相结合的研发模式。在积极研发电力物联网智能化监测领域核心技术的同时,注重与客户的持续沟通,融入客户的供应链,不断开发贴合客户实际需求且符合行业趋势的新产品,同时不断加强与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电科院等一流高校、电力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与交流,建立了长期紧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在重视自身技术积累的同时,与外部科研机构开展深入技术合作,进一步提升了自身技术能力及技术储备。
    
    ②产品优势
    
    公司产品具有多元化、系列化、个性化的优势。现阶段公司已形成了针对全链路、全电压等级电气设备健康状态感知与诊断预警的数十余种产品,应用功能丰富、运行质量稳定、诊断结果精准,从而形成良好的品牌与核心竞争力。
    
    相对于传统电力监测设备的故障后诊断、线下停电检测、定期检测、监测状态量单一等不足,公司的主要产品能为客户提供故障前预警、带电状态下远程监测、全天候实时监测、多种算法深度数据分析、多维度同时刻监测等功能,公司可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个性化定制,产品性能可靠稳定,在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口碑。
    
    ③客户资源优势
    
    经过多年的经营和积累,公司凭借领先的研发创新能力、稳定可靠的产品品质及快速的市场反应能力与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目前,公司主要采取招投标、竞争性谈判及其他方式获取业务。多年来,随着公司与客户长期磨合以及对客户实际需求不断深入的了解,公司售后服务体系得到的不断完善,产品的性能、可靠性、稳定性等方面也不断的提升。公司优质客户对产品的持续使用和反馈帮助公司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和成功案例,亦成为公司继续改进自身产品和服务的动力来源。
    
    ④售后服务优势
    
    公司配备了专业的电气、软硬件及通信工程技术服务团队,为用户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运维服务,目前已建成了具有精准服务能力和高效市场反应能力的专业服务团队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公司售后服务人员常年直接面对终端客户,能够快速、准确地将客户需求直接反馈到公司研发生产的各个环节,有效保障了企业与市场的同步升级。公司售后服务团队在多年贴近客户的过程中,对客户需求的理解和把握逐渐深入,全面提升了客户满意度,增强了客户粘性。优质的服务及快速响应能力已成为公司业务扩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⑤管理团队与人才优势
    
    公司形成了多层次的技术人员团队和人才培养体系。公司董事长谢东是公司的创始人之一,拥有20余年电力行业的工作经验,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领先意识,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测试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此外,公司深耕于电力物联网智能化监测行业多年,形成了长期稳定的经营管理团队,且现有的管理团队深入了解行业动态,对电力行业发展及市场需求变化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和良好的机遇把握能力,并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形成了共同的经营理念,能够保证公司具备高效的决策效率和良好的执行力。
    
    公司在创立之初就已把“人才”定位成推动企业发展的第一资源,积极吸引省内外高尖端技术型人才和管理型人才。
    
    公司具有多年的电气设备监测行业经验,积累了丰富的成功案例,并拥有多名从事智能化监测行业研究和应用的专家。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合计拥有研发人员78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的40.00%,拥有较好的理论功底和良好的行业背景,涵盖了智能电网变电、输电、配电等环节,覆盖了电气监测、网络通信、数据采集与处理、人工智能、软件开发等相关领域。同时公司建立了高效的人才培养机制。除核心技术人员以讲座和研讨的形式与其他员工进行学术交流外,公司还定期邀请业内专家和科研院所研究人员进行专题授课。通过以上各种方式的学习,公司研发人员的专业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2)竞争劣势
    
    ①省外市场有待扩大
    
    公司目前在浙江省内业务收入占比较高,品牌知名度逐年提升;但由于省外的品牌知名度相对较小,在省外的市场占有率仍然有限。公司需要积极推进品牌战略,拓展省外项目,提升开拓市场的竞争能力和品牌影响力。
    
    ②融资渠道单一
    
    公司目前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随着业务不断拓展,公司在技术开发、产品营销、人才引进等方面都有较大的资金需求。由于目前公司缺乏多元的融资渠道,仅依靠公司的自有资金制约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公司将把握行业内先发优势,拓宽自身融资渠道,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实力。
    
    (三)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行业面临的机遇
    
    (1)政策利好,国家大力扶持智能电网的建设
    
    我国政府不仅将物联网、智能电网上升为国家战略,并在产业政策、重大科技项目支持、示范工程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
    
    智能电网的建立是一个巨大的历史性工程,目前很多复杂的智能电网项目正在进行中。根据派克调查机构的最新报告,智能电网技术市场将从2012年的330亿美元增长到2020年的730亿美元,8年间,市场累积达到4,940亿美元。
    
    2009年,国家电网公司首次公布了“智能电网”发展计划,将在2020年前完成智能电网改造。其中,2009-2010年是规划试点阶段,重点开展坚强智能电网发展规划,制定技术和管理标准,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设备研制,开展各环节的试点。2011-2015年是全面建设阶段,将加快特高压电网和城乡配电网建设,初步形成智能电网运行控制和互动服务体系,关键技术和装备实现重大突破和广泛应用。2016-2020年是引领提升阶段,将全面建成统一的坚强智能电网,技术和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智能电网成为电气设备监测行业需求的新增长点。
    
    (2)下游客户对电力监测系统的需求增长强劲
    
    电网公司对电力监测系统的需求呈现强劲增长态势,主要原因在于近些年我国电力行业的进步与发展,各行业的用电量不断增涨,给电力系统带来了更大的挑战。电力监测如何运用于输变配等电网中是提高电网管理效用的关键。电力是城市生产与生活的关键能源,其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如今电力系统的逐渐发展与创新,电力监测系统变得越来越重要,并且电力监测系统的运用不但能让供配电系统变得越来越智能化,它还能提升供配电设计的工作效率,确保供配电系统能安稳运行。
    
    (3)新技术发展下的电力设备监测行业迎来发展新机遇
    
    电气设备监测一般分为在线监测、带电检测和离线检测,根据电气设备的实际情况来选择不同的监测方式。进行故障诊断过程中,首先应该根据故障的实际情况选择一个或者多个特征量,然后进行相应的分析。故障诊断过程中,会用到一些比较先进的科学技术,比如信息融合技术、传感技术、专家系统、人工智能等。
    
    随着电网的不断发展,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应用,以运维巡视和停电试验为主的传统运检手段已不能全面评估设备的健康状况,尤其对大型设备、全封闭型设备的潜伏性缺陷,更不易提前发现。为确保电网设备安全运行,国家电网公司大力推广以带电检测和在线监测为主的状态监测技术,重点检测设备异常时“声、光、电、磁、热”等参数,运用综合分析手段,准确诊断设备“病患”,积极开展电网设备状态监测技术,在超前发现设备隐患、减少因定期检修和例行试验造成的设备迫停次数、降低维修成本、延长电力设备的服役时间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4)“一带一路”开拓出口市场,智能电网海外市场前景广阔
    
    2018年1月,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加强与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在电力、电网和新能源等领域国际标准化合作,推动制定双边或多边跨国电网互联的国际组织标准,并在跨国联网工程中应用。电网重点市场国家标准统一化趋势,将为智能电网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及核心器件制造商开拓全球市场提供良好机遇。根据市场研究机构 Research and Markets预测,中东欧国家将成为新兴市场中主要的智能电网潜力市场,到2027年,中欧和东欧12国智能电网市场规模有望达到286亿美元。
    
    2、行业面临的挑战
    
    (1)客户集中度高,市场存在分割
    
    目前电气设备监测行业的主要客户为国家电力系统企业,以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为主。而国家电网公司与南方电网公司对于电力监测设备的采购大部分仍采取由各省、市分公司进行集中中标,因此市场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分割情况。
    
    (2)行业高端技术人员的不足
    
    随着电网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智能电网、物联网的推广应用,对电气设备监测产品的功能多样性和应用广泛性都将有更高的要求,因此产品的创新能力和企业的投研能力就变得尤为重要。目前行业专业人才的储备不足,特别是技术创新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行业领军人才尤其缺乏,行业需要不断培养技术型人才来支持和促进行业的发展和壮大。电气设备监测行业的技术人才在一段时期内将较为短缺,从而成为影响企业经营和产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四)本次募投项目将成为发行人未来成长的助推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现有业务为基础,是对现有业务的扩展和升级,有效支撑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紧密对接新形势新需求。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为公司未来业务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七、关于对发行人股东是否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
    
    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备案程序进行的核查
    
    (一)发行人的股东构成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之日,持有发行人股东情况如下: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谢东                           2,503.94               59.72
       2        杭州广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513.63               12.25
                      (有限合伙)
       3                 毛雪明                            154.09                3.68
       4                 谢 方                            134.83                3.22
       5                 郑尚贤                            115.57                2.76
       6                  王健                             115.57                2.76
       7                 李福星                             77.04                1.84
       8                 张艳萍                             57.78                1.38
       9                 刘朝河                             57.78                1.38
      10                  郑宏                              46.23                 1.1
      11                 杨寓画                             46.23                 1.1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2                 许炳灿                             46.23                 1.1
      13                  谢炜                              46.23                 1.1
      14                  汪业                              46.23                 1.1
      15                 聂明军                             46.23                 1.1
      16                 谢延碧                             38.52                0.92
      17                 王青华                             38.52                0.92
      18                 连小荣                             38.52                0.92
      19                 陆俊英                             26.97                0.64
      20                  周康                              23.11                0.55
      21                 胡建娣                             19.26                0.46
                       合计                              4,192.50              100.00
    
    
    (二)发行人股东中的私募投资基金情况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现有的1家机构股东为杭州广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合伙人及出资人均为公司自然人股东,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未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其资产,亦未受托成为基金管理人管理资产,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八、《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要求的核查事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对于本次证券发行项目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情况进行核查:
    
    (一)保荐机构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在本次保荐业务中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
    
    (二)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了专项核查。经核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中除保荐机构(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该类项目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授权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授权方:周旭东、孙伟
    
    授权范围:
    
    作为本公司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具体负责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工作。
    
    授权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至持续督导届满之日止。
    
    保荐代表人(签名):
    
    周旭东 孙 伟
    
    法定代表人(签名):
    
    吴承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的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黄 杰
    
    保荐代表人:
    
    周旭东 孙 伟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周旭东
    
    内核负责人:
    
    高 玮
    
    保荐业务负责人:
    
    程景东
    
    总 裁:
    
    王青山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吴承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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