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1-003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5月28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7月2日《关于同意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72号)注册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00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7.91元。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35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5,801.8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555.16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7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20]3-5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589.11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5,147.65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8,165.81万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3,018.17万元,系本期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投入2,998.86万元及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应交的税费未转出的19.31
万元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8,357.00
减:发行有关费用 5,801.84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1,441.76
减: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3,200.00
减:本期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3,147.35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59.75
加:现金管理收益金额 321.85
募集资金余额 35,147.65
实际募集资金余额 38,165.81
差异注1 3,018.17
注1:实际募集资金余额较募集资金余额多3,018.17万元,其中,2,998.86万元系本期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投入,剩余19.31万元系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应交的税费未转出部分。以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投入的2,998.86万元待审定数确定后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
(三)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余额差异中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2,998.86万元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有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拟将来转出募集资金的
项目名称 研发场地 设备及软件 研发投资 合计 募集资金专户
投资 购置 支出
研发测试及实验中心 281.73 69.21 350.94 79290078801800001582
建设项目 力合微
新一代高速电力线通 64.31 18.93 808.10 891.34 10868000000273268
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力合微
微功率无线通信芯片 17.92 377.58 395.51 10868000000273279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力合微
基于自主芯片的物联 53.66 88.21 1,219.20 1,361.07 10868000000273280
网应用开发项目 力合微
合 计 135.89 388.87 2,474.10 2,998.86
2021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差异审核的议案》,审核通过2020年度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余额差异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分别于2020年7月和9月分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人
民币万
元)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868000000273280 6,021.98
深圳南头支行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868000000273268 6,068.25
限公司 深圳南头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868000000273279 4,632.59
深圳南头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79290078801800001582 13,790.37
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79290078801600001583 7,652.62
成都力合微电子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深圳南海支行 655099966 -
677168886
深圳市利普信通科技有限 767973971419
公司 中行深圳侨香支行 764073970587 -
777073971086
长沙力合微智能科技有限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公司 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 66150078801200001002 -
支行
合计 38,165.8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1,441.76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682.0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0〕3-408号《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于2020年8月4日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成都力合微和利普信通作为新一代高速电力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成都力合微和利普信通作为微功率无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利普信通和长沙力合微作为基于自主芯片的物联网应用开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于2020年8月31日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1,8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于2020年8月4日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0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获得投资收益人民币321.85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2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于2020年8月4日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八)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成都力合微和利普信通作为新一代高速电力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成都力合微和利普信通作为微功率无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利普信通和长沙力合微作为基于自主芯片的物联网应用开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于2020年8月31日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除上述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力合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认为:力合微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力合微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力合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
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力合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募集资金净额 42,555.1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89.1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89.1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 项目 项目
已变更项 计投入金额 末投入 达到 是否 可行
目,含部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 与承诺投入 进度 预定 本年度实 达到 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分变更 承诺投资 资总额 承诺投入 入金额 累计投入 金额的差额 (%)(4) 可使 现的效益 预计 否发
(如有) 总额 金额(1) 金额(2) (3)=(2) =(2)/( 用状 效益 生重
-(1) 1) 态日 大变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研发测试及实验 否 13,646.0 13,646.0 13,646.0 350.94 350.94 -13,295.06 2.57 2022 不单独产 不适 否
中心建设项目 0 0 0 年3月 生效益 用
新一代高速电力 2022 不适
线通信芯片研发 否 6,421.00 6,421.00 6,421.00 1,307.66 1,307.66 -5,113.34 20.37 年3月 不适用 用 否
及产业化项目
微功率无线通信 2022 不适
芯片研发及产业 否 5,046.00 5,046.00 5,046.00 854.77 854.77 -4,191.23 16.94 年3月 不适用 用 否
化项目
基于自主芯片的 2022 不适
物联网应用开发 否 6,674.00 6,674.00 6,674.00 2,075.73 2,075.73 -4,598.27 31.10 年3月 不适用 用 否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 - 31,787.0 31,787.0 31,787.0 4,589.11 4,589.11 -27,197.89 - - - - -
计 0 0 0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 3,200.00
尚未明确投资方 7,568.16
向
超募资金小计 10,768.16
未达到计划进度
原因(分具体募投 不适用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 2020年7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先期投入及置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41.76万元及预先支付
换情况 的发行费用682.06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408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 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进行现金管理,投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
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
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或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均到期赎回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用超募资金永久 2020年7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补充流动资金或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2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使用3,200万元超募资金
归还银行贷款情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尚未使用的超额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 不适用
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 无
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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