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格通信: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胡鹏翔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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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0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出席会议次数及投票情况
    
    2020 年,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出席公司召开的本年度第五届董事会会议,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核董事会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应参加董事会11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董事会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胡鹏翔          11           11           0            2
    
    
    本人对11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
    
    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2020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2020 年度的相关事项进行深入了解和认真核查后,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前,我和其他几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在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刊登于 2020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的上述独立意见。
    
    2、2020年4月16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定向划转武汉嘉瑞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2020年度应补偿股份并办理注销暨公司减资的议案》事项,发表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刊登于2020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的上述独立意见。
    
    3、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前,我和其他几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关于控股子公司西安驰达飞机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放弃参股公司长沙海格北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在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刊登于2020年5月23日巨潮资讯网的上述独立意见。
    
    4、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前,我和其他几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西安驰达飞机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摩诘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在2020年7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刊登于2020年7月29日巨潮资讯网的上述独立意见。
    
    5、2020年11月12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拟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事项,发表了《关于拟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刊登于2020年11月13日巨潮资讯网的上述独立意见。
    
    6、2020年12月30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事项,发表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刊登于2020年12月31日巨潮资讯网的上述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2020年任职期间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生产场地、子公司等进行实地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公司治理状况,主动查阅、问询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另外,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0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提名委员会
    
    2020年度主持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
    
    2020年度参加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关联交易审计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一)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时与管理层沟通、交流意见,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积极协助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管理和披露。
    
    2020年度,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持续推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广东证监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进一步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一)年报工作履行的职责
    
    在公司2020年报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和对外投资、市场拓展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掌握2020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主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与另外两位独立董事相互配合,共同探讨有关事项。
    
    (二)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三)无提议中途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形。
    
    2021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文件,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市场形象,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我2020年任职期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及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胡鹏翔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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