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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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行使独立董事权利,积极出席公司2020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坚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0年度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0年,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等方式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我们均参加了相关会议。这些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于董事会审议的每项议案,我们均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议,谨慎思考,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全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名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陈少明            6              6           0          0
        谷秀娟            6              6           0          0
        朱  岩            6              6           0          0
    
    
    2020年,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我们出席了相关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我们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不仅对公司2020年度内的董事会决议进行了表决,而且对公司相关业务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20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对2019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对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对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事项、对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对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我们对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我们对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对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我们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我们对公司联合重组中建材苏州防水研究院有限公司事项和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维护了股东及广大投资者利益。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我们分别担任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2020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各项工作制度要求,各司其职,协助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并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审计的独立性,对年报的编制工作过程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在信息披露过程中,我们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促进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2.在2020年年报编制中的履职
    
    在公司2020年年报的编制过程中,我们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了2020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反映公司情况。
    
    3.公司治理活动的监督
    
    2020年,我们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对外投资、内控制度建设、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对公司治理相关活动进行了持续监督。
    
    五、学习情况
    
    2020年,我们认真学习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及时掌握监管动态,加强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2021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本页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少明) (谷秀娟) (朱 岩)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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