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报告期内,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并依法列席报告期内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的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现将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情况
2020年9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李红女士和姚晓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三年。公司于同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松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李红女士和姚晓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会议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时间 届次 决议情况
审议通过:
(1)《关于2019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年2 第八届监事会第 (4)《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月28日 二十二次会议 (5)《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7)《关于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0)《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
(1)《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的
2020年3 第八届监事会第 议案》
月6日 二十三次会议 (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资产减值补
偿的议案》
2020年3 第八届监事会第 审议通过:
月27日 二十四次会议 (1)《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审议通过:
2020年4 第八届监事会第 (1)《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28日 二十五次会议 (2)《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向公司控股股东
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因利益相
时间 届次 决议情况
关,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
(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0年6 第八届监事会第 (2)《关于修改全资子公司超业绩奖励基金计划
月18日 二十六次会议 的议案》
(3)《关于修改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议案》
(4)《关于修订<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
审议通过:
2020年8 第八届监事会第 (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月25日 二十七次会议 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越秀金科与创兴银行签订<
资讯科技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年8 第八届监事会第 审议通过: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
月27日 二十八次会议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0年9 第九届监事会第 审议通过:
月17日 一次会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0年10 第九届监事会第 审议通过:
月29日 二次会议 (1)《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
2020年12 第九届监事会第 (1)《关于向控股股东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议
月9日 三次会议 案》
(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提供财务
资助的议案》
时间 届次 决议情况
(3)《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
的议案》
(4)《关于越秀租赁向控股子公司上海越秀租赁
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5)《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7)《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增资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8)《关于越秀租赁对控股子公司上海越秀租赁
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合规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监督,一致认为:
(一)合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决议事项、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执行,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董事会程序及决策合法,并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确保企业运作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或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审核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公司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定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确认相关交易的发生必要且合理,定价公允,均按公平交易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管理流程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严格遵循有关法规要求,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同时,在敏感期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情况进行自查监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情形,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执行高效有力,积极组织开展公司的各项工
作计划和安排,带领公司全员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稳健经营,
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监事会在监督检查中未发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时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七)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并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计提预计负债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上述计提预计负债系公司根据与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各方的相关协议和公司对相关资产的谨慎评估作出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同意公司上述计提预计负债。
(九)信息披露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不断完善信息披露相关制度,于2020年9月修订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情况。
(十)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并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推动相关规则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整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公司本次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深交所等相关规定,继续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