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1-006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77.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004.8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5,672.62万元。
截至2021年2月4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5,672.62万元已全部到位,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624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后因证券登记费减免6.60万元,实际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6.6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45,679.23万元。
注:上述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新增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湖北锐意自控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锐意”)为“气体传感器与气体分析仪器产线建设项目”和“智能气体传感器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以向湖北锐意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以向四方光电(嘉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善四方”)实缴注册资本890万元并提供不超过22,000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施“新建年产300万支超声波气体传感器与100万支配套仪器仪表生产项目”募投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嘉善四方实缴注册资本,并向全资子公司嘉善四方、湖北锐意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保证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进行,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董事会拟准嘉善四方、湖北锐意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开立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所需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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