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英国Sinclair提供不超过6500万欧元
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作为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议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英国Sinclair提供不超过6500万欧元担保的议案》基础上,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平性的原则,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向Sinclair提供总额不超过6500万欧元担保,满足其经营需求及股权收购工作开展需求,有利于Sinclair的后续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本次担保是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英国Sinclair提供不超过6500万欧元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签名:钟晓明 杨 岚 杨 俊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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