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涉及的投资标的已经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定价公允;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增强公司与锦湖轮胎的
协同效应,共同投资开拓海外市场,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的
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必
要。
独立董事:权锡鉴、曲晓辉、谷克鉴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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