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深圳华强电子网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至创业板上市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深圳华强电子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电子网集团”)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的相关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文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和华强电子网集团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分拆上市条件,本次分拆具备可行性。
2、公司和华强电子网集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本次分拆方案具有商业合理性、必要性,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
3、本次分拆后,华强电子网集团具备规范运作的能力,公司亦能够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分拆将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对本次分拆事项表示认可,并且一致同意将本次分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周生明 姚家勇 邓磊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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