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对于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宜,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经核查,天健是我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执业记录良好。
2、天健自2016年开始,连续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高执业水准和良好的诚信。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健在相关资质、诚信状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并发表了相关审核意见。
3、公司董事会在发出《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财务部负责人和审计部负责人已经与天健进行了沟通及交流。
我们认为,天健的执业资格、执业质量、诚信状况等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且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天健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周生明 姚家勇 邓磊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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