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8 证券简称:中际旭创 公告编号:2021-020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公司2021年3月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于2021年3月9日上午10:3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戚志杰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项目的推进情况以及公司投资计划的实际情况,经慎重考虑,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本次发行募集总额从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3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77,480.00万元(含人民币277,480.00万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相应的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发行规模和募集资金用途等,本次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进行相应的修订,本次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相应的修订,本次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进行修订,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