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本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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