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图新科: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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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1-004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图新科”)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7,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19]2694号《关于同意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4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8.21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1,906.4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2月3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19﹞2-3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83.6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6,622.76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2019年12月26日,公司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和汉口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20年1月3日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了协议的主要内容。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单元: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际使用
                                                                             金额
       1     基于云联邦架构的军用视频指      20,658.33          20,658.33   5,967.00
             挥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926.50           4,926.50   1,594.08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4     超募资金                         6,037.93           6,037.93      -
                     合计                    46,622.76          46,622.76  22,561.08
    
    
    注:截至2021年2月28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规划持续投入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2020年3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2,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根据募投项目计划进度,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一定时间的闲置期,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进度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从而获得投资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配置。公司确保与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产品到期后,公司将根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选择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同时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披露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执行和监督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兴图新科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本次兴图新科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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