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能环境:高能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0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所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分别为杭州高能时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新材料”)提供担保、为杭州高能结加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结加科技”)提供担保及为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大地”)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新材料、宁波大地未来经营预期稳定、风险可控,公司孙公司结加科技为扩建厂房申请银行贷款,预计后续随着建设实施完成,其运营状况良好,公司本次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新材料、宁波大地财务风险均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孙公司结加科技预计后续随着建设实施完成,其运营状况良好,公司本次担保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2、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杭州新材料、结加科技及宁波大地提供担保事项,其中本次公司为杭州新材料提供担保不超过5,300万元额度包含在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中公司对杭州结加改性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即杭州新材料)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预计额度内,故本次担保事项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为结加科技及宁波大地提供担保事项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程凤朝 黄常波 王世海
    
    2021年3月3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高能环境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